“破冰”!
三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双模式”落地
11月27日至29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续发布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这是三亚首批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双模式”落地。
这两宗地均位于天涯区抱前村。一宗以挂牌的方式出让天涯区抱前村总面积为2539.12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与旅馆用地比例为20%:80%,对应土地用途分别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76万元。另一宗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天涯区抱前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村庄规划BQ-SF-03地块,用地面积2592.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与旅馆用地比例为20%:80%,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协议出让是指村集体以协议方式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村集体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与常见的挂牌出让相比具有定向性,而按照我省入市政策要求,对于入市面积在5亩以下或者零星分散等特殊情况,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记者了解到,如今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先期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与村集体合作意向较好,并有意愿投入到具体项目的建设中来,针对这类情况,只要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便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协议公告期间出现意向企业以外的第二家意向人提出用地申请,则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将转变为挂牌出让。
“随着抱前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味着三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破冰’。”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将改变三亚长期以来单一的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征地供给模式,有效遏制农村非法用地现象,不仅可以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增加村集体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还将进一步激发土地资源活力,助力三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将遵循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合理分享增值收益5项基本原则,依法规范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资金专门账户,留归集体的土地增值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并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剩余的土地增值收益则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公平分配。
(记者 刘佳)
相关稿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