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教育局发布须知 4类学生可申请转学
2021-09-24 10:19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吴宇 【字体:   打印

海口教育局发布须知
4类学生可申请转学


海南日报海口9月23日讯(记者 计思佳)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学生转学入读本市学校须知,4类学生可申请转学,受理转学申请时间为寒、暑假期间。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时间为在寒、暑假结束前一周至开学后一周。

根据须知,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申请转学的,可向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分别按照《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现役军人子女转学归口由海口警备区受理,在每年寒、暑假期间(通常分别在一月份和七月份)接受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市属中小学校的,通过海口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受理。各区教育局按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本区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工作。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优先接收按照政策予以教育优待的各类型人员子女。非因家庭住址在本市内跨区或跨镇迁移或非因身体、心理等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受理已在本市城区中小学校就读学生申请转入同区公办学校。

须知指出,学籍管理“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转学不能改变年级。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

高中转学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完,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高一第一学期及高三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对于高三毕业年级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高考的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转学。严禁普通高中学校的中外合作课程班以及其他国际课程班学生转到本校普通班。

根据规定,海口市、区教育局在官网上公布转学工作要求、流程、学位供给情况、所需材料、各单位转学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学期结束前,公布所辖学校各年级富余学位供给情况,方便家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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