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20-12-21 08:21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海口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口市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工作目标,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3年来,海口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62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51个,抓获团伙成员905人。纪检部门立案审查调查134件1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移送审查起诉19人,组织部门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33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营商环境明显优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海口涌现出一批肩负使命勇于担当、矢志不渝的政法工作者,他们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贡献。

郭洋宇

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2018年伊始,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郭洋宇作为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业务骨干,被抽调至海口市公安局扫黑专案组工作,而严谨细致、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也让他很快地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专案指挥员。

在涉黑专案的侦办过程中,郭洋宇不仅负责案件的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要把握案件走向,严抓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负责整个涉黑案件程序、事实、证据的法律审核工作,定期和检察院、法院协调沟通,会商案情,还要带队抓捕、审讯漏网的团伙成员。加班加点、熬夜审讯、长期出差……是郭洋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常态。

2019年,海口市公安局组织警力一举摧毁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海口市某村委会范围内的涉黑犯罪团伙,共计抓获团伙成员20余名,扣押“奔驰”“捷豹”等高档汽车数十辆,冻结资金账户50余个,扣押现金100余万元,查封房产40余套,涉案财产折合人民币上亿元。该团伙是近年来海口市打掉的第一个以宗族势力为核心,操纵基层选举、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非法垄断农村土地资源的“村霸”涉黑犯罪案件。

因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往往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时间跨度大,郭洋宇作为该涉黑专案的负责人,面临着有的证据可能因时间久远而取证困难甚至无法调取的情况,因此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就至关重要。为确保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郭洋宇在负责调查取证工作的同时,多次主动参与审讯该团伙的主要骨干成员,在层层高压攻势和政策攻心的结合下,团伙骨干成员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整个团伙的情况。

由于该团伙形成时间久远,在当地恶名远扬,对群众形成了很强的威慑力,虽然公安机关已将该团伙的主要成员一网打尽,但当地长久以来一直被侵害的群众仍然不敢报案或反映情况,甚至当地还传出谣言,说该团伙的某个骨干成员已被公安机关释放,谁敢举报就报复谁。一时间,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工作陷入了极其困难的境地。

为扭转困难局面,郭洋宇当即决定将该团伙的几个主要成员提解出看守所,到部分案件的案发地辨认现场。辨认现场的当天,当地群众看到该团伙主要成员并未被释放,非常高兴,甚至有村民拿出鞭炮、烟花当场燃放庆祝。而这一举措也收到了奇效,被害群众不再有顾虑,积极主动地配合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工作,为该案的顺利侦办起到了关键作用。

自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郭洋宇累计参加了赵建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7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涉黑涉恶专案的侦破工作,为一方平安尽职履责、倾情守护,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入警誓言。

符林珏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2019年年底,对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符林珏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她被委派参与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在海南省有重大影响的某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办理工作。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成员42名,涉及犯罪事实32宗,罪名16个,案卷120册,涉及电子证据更是海量。由于犯罪跨度时间长,最早一起案件发生在19年前,取证难度大,办案时间短、任务重,且被告人异地羁押在定安、临高、澄迈等多个看守所,面对这样的挑战,符林珏冲锋在前,来回奔波,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日夜加班的紧张办案中。

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事实的审查和涉案财产处置是办理该案的关键和难点。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紧缺和办案要求高的情况下,符林珏勇于担当,主动承担了这两项工作。

为了把“黑罪”的证据找准,符林珏反复审查了一百多册案卷和海量的电子证据,从中梳理出大量有力证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和每名被告人在组织中地位作用的证据,经过反复几十遍的修改,符林珏完成了“黑罪”数万字的示证提纲。做好“打财断血”工作、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办理涉黑案件的重点工作之一。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及黑财数量庞大,高达2亿元,来源流向极其复杂,被告人反侦查能力强,财产处置难度大。符林珏反复研究,运用专业知识快速判断出财产处置中的几个核心问题,并连续奋战,逐人、逐物、逐笔对在案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不仅完成了财产处置意见的拟定,还发现了新的财产追缴线索,引导公安追回房产、车辆、现金,新增追缴财产共计923万元,进一步摧毁了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

结案前夕,符林珏和专案组同事连续加班加点,顺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任务,追诉漏犯2名,追诉漏罪5起,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2起,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既做到不枉不纵,又确保除恶务尽,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法庭上的较量即将拉开大幕,专案组的灯依然经常彻夜长明,符林珏和同事们继续紧张地忙碌着。符林珏常说“功夫关键在庭前”,看得见的是法庭上唇枪舌剑的精彩,看不见的却是庭前无数个挑灯夜战。最终,符林珏和同事们通过大量细致缜密的证据展示和从容自如的法庭应对顺利完成了长达12天的出庭指控任务。

2年来,符林珏先后参与办理了多宗涉黑案件,是海口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案件较多的检察官之一。“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是符林珏初入检察工作时的座右铭,今后她也将继续践行自己的诺言,以检察之力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崔玉坤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党支部副书记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崔玉坤作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积极投身其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坚守正义,主动担当,勇挑重担,积极作为。

截至目前,崔玉坤作为承办法官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27人,审理黑社会“保护伞”案件5件5人,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49人,同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甘波、陈恒贵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崔玉坤在办理的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从召开庭前会议、参与庭审、案件分析研判,直至书写判决书,始终兢兢业业、履职尽责,认真做好社会和谐最后一道防线的铸就者和捍卫者。

王世健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海南省首例破坏环境资源涉黑恶案件,该案起诉书指控多达41项犯罪事实、17个罪名、112册卷宗材料,同时一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非法采矿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案件,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案件审理压力大、难度高、任务重,面对在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扫黑除恶第一仗,如何做到罪刑相适,作为主审法官的崔玉坤深感责任重大。

该案于2019年6月正式受理后,为了彻底厘清案件事实,实现快审快结,崔玉坤常常加班到深夜,从海量的卷宗里细致地整理线索,绘制出完整的关系图,对案件抽丝剥茧,分析梳理。开庭审理过程中,崔玉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保证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对争议事实重点审理,对无争议事实简化审理,经过数日连续审理,2019年7月25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世健等2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世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其他26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后,王世健等人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3年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崔玉坤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细节都仔细钻研、打磨,不容半点马虎,以担当与奉献诠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曾碧华

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曾碧华作为海口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业务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充分发扬“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优良作风,勇挑重担,攻坚克难,连续3年奋战在扫黑除恶第一线,先后参与侦办2018年“菜霸”专项调查(“228”专案)、2018年甘波等人涉黑案(“930”专案)、2019年王世健等人涉黑案(“1008”专案)、2019年林声新等人涉黑案(“912”专案)、2019年沈东等人涉黑案(“416”专案)、2020年周旭等人涉黑案(“819”专案)、2020年王海鸥、黎如财等人涉恶案(“622”专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其中甘波等人涉黑案入选2018年海南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凭借精湛的业务技能,曾碧华常常在各个专案办理中充当尖兵作用,敢啃、能啃、会啃“硬骨头”。

2019年,在海口警方侦办的一起典型的农村黑恶势力案件中,曾碧华从前期排查经营,到制定抓捕方案,再到最终抓捕、审讯、结案,一直冲锋在前。案件收网之初,尽管涉案组织头目等首犯已抓捕到位,但仍有少量残余分子脱逃在外,秉着“黑恶不除,社会不宁”的高度负责精神,曾碧华多次带领组员,进行布控、蹲点、排查、抓捕,举家团圆的节假日,也是从不间断,经过在海口桂林洋、琼海、定安等农村地区的地沟田垄蹲守数十个不眠之夜后,该犯罪组织涉案人员终于全部抓捕到位,无一人漏网。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曾碧华又主动承担了整个专案的材料综合工作,白天带队走访取证,晚上组织案情研讨会议部署工作。案件办理初期,因林声新等人在当地欺压群众已久,调查工作陷于僵局,为打消受害人、证人的顾虑,曾碧华持续到桂林洋农村百姓家庭走访,连续出差辗转深圳、昆明、武汉等地约见证人,以拉家常、谈心交朋友的方式向当事人讲解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势,逐步消除了当事人的顾虑,成功获取到关键的证据材料,为整个案件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为减轻专案组员的阅卷负担,提高办案效率,曾碧华充分发扬“钉子精神”,任劳任怨,从70多卷的卷宗材料里,通过科学、系统、细致、全面的方法,整理出上百个简明扼要的图文表格,极大地方便了专案组成员及法检人员的阅卷工作。最终对林声新等人涉黑一案以“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的工作要求,顺利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判决,在扫黑除恶关键之年带动海口再掀专项斗争的新高潮。

3年时间里,曾碧华还先后在澄迈、临高、洋浦经济开发区、琼海等地带领专案组成员长时间驻点审讯,制定部署严格、规范、科学的审讯方案和策略,以水滴石穿、百折不挠的耐心与犯罪分子斗争到底,最终均成功突破获取了关键的证据,为涉黑涉恶案件的顺利起诉、判决作出了贡献。

何海林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执法路漫漫,坚定向前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何海林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严把证据关口的责任担当,高速高质效地办好每起涉黑案件。

3年来,何海林先后参与办理了甘波等54人、王世健等27人、王绍章等20人、郑佳敬等36人、陈有东等80人共5宗涉黑案件,是海口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案件最多的检察官之一。在办案过程中,何海林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长期坚持办理涉黑专案与个人案件“两条腿走路”,办公室、法庭留下了他无数个日日夜夜加班的身影。

王绍章等20人涉黑一案系中央扫黑督导组重点关注案件,也是海口地区首例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时间跨度较长,案卷材料繁杂,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何海林作为该案的公诉人,为了把案件办准办实,庭审期间,在晚上休庭后都会回到办公室,对案卷卷宗进行全面复查,梳理证据,结合当天出庭情况不断修改出庭预案,强化对犯罪的指控效果,经过连续多日的庭审,圆满地完成了该案的出庭任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来,曾长期从事审查逮捕工作的何海林作为首批参与“捕诉一体”办案的检察官,充分运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工作经验,从涉黑案件的审查逮捕环节提前介入案件、熟悉案情、排除问题,打通后续案件起诉、出庭环节,实现了“1+1>2”的办案效果。例如办理的甘波涉黑案件人数达54人,犯罪事实达34宗,案件逾百册,何海林及其所在的办案组仅用40天即完成起诉,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涉黑犯罪。

在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何海林详细审查卷宗材料,始终坚持依法办理,不降格、不拔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计追诉漏犯10人,追加犯罪事实和罪名9个,不予认定犯罪事实2宗,不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1宗,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7件,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势力。何海林还经常到办案点参与研究案情,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角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做到依法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从证据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检验和历史考验。

此外,为了更好地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期间,何海林深入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不断与同事及其他检察院检察官交流出庭经验,结合自身出庭公诉实际情况,参与撰写了《刑事庭审攻防答辩要点》(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对自身出庭公诉工作进行了详细总结。

“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让一个黑恶分子逍遥法外。”是何海林坚定的信念,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诠释了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陈肖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肖便一直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其本人共承办了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计39人,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计46人,占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六成,现均已全部审结。

扫黑除恶,审判是最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在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陈肖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其接收案件后都会第一时间认真审阅卷宗,对案件证据逐一梳理,做好阅卷笔录,分析案件的重点、难点,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其审理的每起恶势力案件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枉不纵,不让任何一个黑恶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审理张巍等7人“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一案过程中,陈肖通过反复审阅卷宗,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冻结被告人名下两张涉案银行卡内的足额犯罪所得,但是冻结期限即将到期,且冻结的两张银行卡均是外地账户。陈肖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安排人员前往外地进行了续冻,确保涉案款项没有被转移,成功使该起“套路贷”案件审结生效移送执行后,执行部门能及时划扣款项用于赔偿10余名被害人的损失,并将剩余款项和孳息作为犯罪所得上缴国库,迅速、及时、有效地对恶势力的财产进行了处置,做到“打财断血”,防止恶势力犯罪死灰复燃。

在另一起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罪名的12人恶势力团伙案中,陈肖经仔细审阅案件材料,梳理案情,及时地向公诉机关发出建议,有效地与辩护人进行沟通,促使该案的12名被告人均在开庭审理前与公诉机关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自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琼山法院审理有多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唯一一起全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该起案件的处理,不仅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做到了在恶势力案件量刑上从严和从宽的精准把握。

甲子镇煤矿、南北水果市场制冰生意……3年来,陈肖还参与了其他多起颇具影响力的涉恶案件审理,有力地震慑了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打击了恶势力违法犯罪,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有序恢复。

(本版策划/文字整理 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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