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20条措施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020-04-10 08:0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鼓励设立科研机构、鼓励加大研发投入、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
琼海出台20条措施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本报嘉积4月9日电 (记者刘梦晓)海南日报记者4月9日从琼海市科工信局获悉,《琼海市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优惠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出台实施,将推动琼海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措施》从落户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土地和用房政策、人才政策等5个主要方面来制定20条优惠措施。

《措施》主要特点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力度,在引进奖励方面,有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还可以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在研发机构补贴方面,鼓励科研院所、大学在琼海市设立的科研机构,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省认定授予“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

在研发经费支持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一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对新引进和新认定的企业,在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按企业三年对琼海市财政贡献额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财政奖励;在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成本)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在股权融资扶持方面,琼海市政府将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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