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关注的《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补贴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向大众公布,自2016年4月12日起一年内在海口购房的高级职称,博士,高层次专业人才,985、211高校毕业生,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等5类人员,可带上材料前往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万元。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补贴的所购住房条件为,自2016年4月12日起首次在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已备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
根据《流程》,这5类购房者须根据各自的类别准备好所需材料,到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补贴。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的,补贴申请情况认定由辖区政府负责,补贴资金由海口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政府负责发放。
申请补贴的购房时间要求为购房时间自2016年4月12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在2016年4月12日前撤销或解除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买该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在2016年4月12日后将原有住房进行交易过户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更多详情可登录海口市住建局网站(http://hkjsj.haikou.gov.cn)了解。(记者叶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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