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公开约谈万宁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0

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公开约谈万宁市政府指出
要解决好小海和老爷海环境污染问题

本报万城8月19日电 (记者 周晓梦 通讯员 程明明)8月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以下简称第四督察组)就万宁小海、老爷海海水养殖严重污染事件,对万宁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第四督察组进驻万宁市期间,媒体曝光了万宁老爷海海水养殖严重污染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经督察发现,万宁小海也存在污染整治工作不力,周边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在约谈现场,第四督察组有关负责人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所在。

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万宁市就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部署,但海水养殖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环境严重污染现象依然存在。督察发现,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网箱分布密度过大,又未建设任何治理设施,养殖尾水直排,加上对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疏于监管,出现了底泥淤积、通道淤塞、水运力不足等问题,影响防洪纳潮和水体交换,导致流域水质恶化。同时生物的多样性持续下降,小海和老爷海逐步失去了原有的自然风貌和生态功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对此,第四督察组指出,万宁市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对标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要求,对万宁小海、老爷海海水养殖严重污染问题应高度重视,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有关整治方案及落实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第四督察组,并抄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万宁市市长周高明在现场表态称,万宁对督察组约谈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接下来将尽快形成实事求是的污染整治方案,全面推动退排退塘、尾水整治以及加快修编海水养殖规划、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到人、分工到位,解决好小海和老爷海环境污染问题;并强化举一反三,建立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要求,各督察组、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深刻领会这次大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大督察工作,确保真督实察出硬招、求真务实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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