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患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老年人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
2023-03-03 09:02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患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老年人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
一次最多可开3个月药

本报海口3月2日讯(记者 马珂)3月2日,《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龄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据悉,我省对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予以倾斜。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5岁以上老人,无须办理转诊,可直接到本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同时将阿尔茨海默病(症)等相关老年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老年人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一次最多可开出3个月药量,并实行“一站式” 结算服务,减少老年患者多跑腿和垫资的压力。将离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取消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盖章和经办机构审批程序,推行“零跑腿”“不见面”线上服务。

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我省已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要求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康复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如“海南省托老院”已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使托老院的参保老龄患者及时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下,有序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落实,研发和提供丰富的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提升个性化、定制化水平,为老龄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配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发挥信息系统平台服务作用。依托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海易办”平台,推进老年人数据跨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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