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召开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视频会议。海南省药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立即研究部署,迅速落实有关任务,特别是立即开展针对出口型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工作。4月1日下午,海南省药监局约谈了18家持有出口证明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朱宁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国家局视频会议的主要精神,要求企业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好原辅料和包材购进关,做好检验、放行等质量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增强质量风险意识,及时发现消灭风险隐患,抓好不良反应监测,确保出口药品质量安全。
海南省药监局将安排2周时间对在产出口药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一步规范药品出口证明管理,复核已开具的出口证明,对不符合出证条件和要求、不遵守我国药品GMP等情形的,将依法撤销其药品出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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