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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第十六届中博会展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服务机构的通告
来源:中博会官网    发布时间: 2019-05-31 15:41

  为确保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六届中博会”)顺利举办,中博会事务局现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十六届中博会展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项目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结合第十六届中博会特点,设计紧扣主题、内容准确、具鲜明时代特色、宣传效果突出,指引导向清晰,用材经济环保等,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展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 根据我局要求及时进行方案和细节的修改与完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安全高效地完成相关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拆除等工作。

  (二)第十六届中博会展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清单如下




  以上需求清单可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调整。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须在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工作须在2019年6月23日21:00前按要求完成,拆除工作须在2019年6月27日13:00 -20:00之间完成。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文件及报价;中博会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单位信用状况良好;

  (三)具备专业的设计团队,并指定专职设计师跟进本项目;

  (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为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提供2次以上环境布置及氛围布置的设计及制作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必须提供符合本通告第三点“服务机构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关确立报价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二)第十六届中博会展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项目指定专职设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三)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为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提供2次以上环境布置及氛围布置的设计及制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设计案例材料。

  (四)承诺函(样本见附件)。

  (五)报价函。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报价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

  以上文件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申报文件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申报文件封面、报价函、承诺函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文件须一式三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联系人:黄婉芬,电话:020-8313760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10室

  附件:承诺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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