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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关于公开邀请专业服务机构对2019年度中博会新媒体推广项目进行报价的通告
来源:中博会官网    发布时间: 2019-05-25 15:44

  为加大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宣传力度,提高中博会影响力,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拟委托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开展2019年度中博会新媒体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由中博会事务局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年度中博会新媒体推广项目服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完善百度百科“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词条,并设置“中博会”同义词。

  (二)在指定时间段,在以下新媒体平台投放中博会广告,并在推广结束后出具数据报告。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中博会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从事新媒体推广项目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四)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申报文件

  (一)申报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确立申报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相关授权文件等)、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委托合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整。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交通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7:00。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寄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中博会事务局宣传推广部方佳,电话:020-83137660;电子邮箱:675440241@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2909室。

  中博会事务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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