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海南城镇居民收入再上新台阶 获得感日益增强
2021-07-19 16:31 来源: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编辑: 叶 薇 【字体:   打印

“十三五”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上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人民生活福祉持续增进,居民收入突破新的“万元”大关,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获得感日益增强。

一、“十三五”海南城镇居民收入再上新台阶

(一)收入增长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虽然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收入总体仍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从2015年的26356元提高到2020年的37097元,年均增长7.1%,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如期完成海南“十三五”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0%的规划目标,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4.3%,与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换挡期的趋势相一致。从绝对额看,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实现了三万元的突破,2019年绝对额增量最大,人均增加2668元;从增速看,2017年增速8.3%为最高,较增速最低的2020年高5.3个百分点。

(二)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十三五”期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及转移净收入呈现全面增长。

1.政策效益拉动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省经济总体平稳向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县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民生改善举措,连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工资政策,有效促进城镇就业,拉动工资性收入增长。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3626元,比2015年增长37.2%,年均增长6.5%,仍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

2.经营净收入呈现稳定较缓增长。2020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继续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推进,海南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增强,进一步保障了经营净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强有力补充。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3551元,比2015年增长21.3%,年均增长3.9%。

3.财产净收入成为增收新亮点。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渠道也日趋多样化,居民的投资观念不断发生转变使得居民投资收益增加;另外,政府在坚持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基础上,继续抓好房地产调控,合理引导租房市场使得房屋租赁市场逐步稳定。这些因素推动了财产性收入成为增收新亮点。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514元,比2015年增长59.8%,年均增长9.8%。

4.转移净收入的兜底作用增强。“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多次上调企业人员离退休金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的标准,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保障的能力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上调,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扩大,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兜底作用的增强,对居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406元,比2015年增长59.5%,年均增长9.8%。

二、“十三五”海南城镇居民消费呈现新变化

(一)伴随收入稳步提高,消费支出稳定增长。“十三五”以来,在经济新常态下,海南政府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人均消费水平从2015年的18448元提高到2020年的23560元,2017年跃升2万元台阶,累计增长27.7%,年均增长5.0%

(二)恩格尔系数下降,改善型消费比重提升。“十三五”期间,海南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年均分别增长4.7%、1.6%、8.2%、3.4%、0.3%、8.1%、5.0%和4.1%。从消费构成看,虽然“食品烟酒”支出仍占据消费的主体,但随着生活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在居住、交通通讯、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

1.恩格尔系数继续下降。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896元,比2015年增长26.2%,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7.8%,比2015年下降0.4个百分点。

2.家庭居住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居住类消费支出5464元,比2015年增长48.5%,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2%,比20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比2015年人均增加3.3平方米;人均家具及室内装饰品类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0.7%,比2015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较高层次消费进一步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在追求高品质生活、为兴趣买单的趋势和特征明显,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虽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城镇居民出行受到很大限制,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三项合计占消费支出比重较2015年下降1.6个百分点,延缓了城镇居民消费升级的脚步,但剔除不可比因素,从2019年数据来看,三项合计占消费支出比重较2015年提高2.7个百分点。

4.耐用消费品持续升级。一是家用汽车逐步普及。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42.8辆,比2015年增长81.7%。二是家用电器提档换代。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热水器拥有量分别为91.6台、99.1台、170.1台、99.8台,分别比2015年增长14.4%、11.0%、74.2%、19.3%。三是信息化用品更新加快。随着手机的性能和款式的升级,居民手机消费更新呈现常态化,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已达282.7部,比2015年增长19.4%。

(三)服务性消费支出增加,比重上升。2020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10408元,较2015年增加3009元,年均增长7.1%,快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2.1个百分点,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40.1%升至2020年的44.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