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海南居民增收实现开门红
2021-04-28 11:49 来源: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编辑: 廖忠芳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民生保障有力, 居民增收取得开门红,为实现全年居民增收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26元,同比名义增长11.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0元,同比名义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收入)4703元,同比名义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3%。

一、海南居民收入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

2021年一季度,海南依托自由贸易港建设,经济迅速从疫情中恢复,一季度GDP同比增长19.8%。在经济强劲复苏的驱动下,海南居民收入增速从2020年二季度开始的逐季回升,呈现出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

和2019年一季度相比,海南全体、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1.6%、9.6%、15.9%,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5.6%、4.7%和7.7%,从两年平均增速来看,呈现正常平稳增长的态势,基本消除了疫情对居民增收的影响。

从收入来源来看,一季度海南居民四大项收入均呈增长

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7.8%,经营净收入增长33.1%,财产净收入增长14.2%,转移净收入增长5.7%。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分别增长6.3%、32.6%和17.9%和5.7%。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则分别增长14.6%、33.6%、-29.8%和5.4%。

从居民增收的主要影响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是海南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

一季度海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655元,同比增长7.8%,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0.7%,拉动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达58.7%。由此可见,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稳步增长是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

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一是2020年2月大量企业受疫情未能按时复工,今年疫情影响基本消除后,海南社会就业情况恢复良好,调查数据显示,和2020年一季度相比,海南劳动力从业时间增加比较明显,2021年一季度从业时间在2个月以上人口占劳动力人数的比重比2020年一季度提升了15.3个百分点;二是各行业职工工资延续上涨态势,农村务工日工资水平整体保持惯性增长,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外出平均月收入3714元,同比增长25.1%;三是农村外出劳动力不断增加,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向非农就业转移,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2021年一季度海南农村外出从业人数大幅增加,外出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明显增加;四是全省各市县继续落实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绩效奖励工资,促进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较快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恢复性增长,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居四大项之首。

2021年一季度海南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1407元,同比增加350元,增长33.1%,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9.2%,两年平均增速为4.5%;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2.1%,超过工资性收入,居四大项之首。

家庭经营净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海南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逐渐回归正轨,居民消费基本回归正常,一季度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61.6%,接待游客总人数增长168.1%,数据显示出旅游、餐饮等行业迎来报复性增长,带动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同比大幅上涨。分城乡看:

城镇方面,第三产业经营是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减弱和消除,今年一季度延续了从2020年二季度开始的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各季度同比增速逐渐提升的趋势,加之去年同期基数较低,2021年一季度城镇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速达29.3%,收入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带动城镇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农村方面,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比较明显、产销两端同时发力,促进海南农民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是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显著增长的主因。2021年一季度,海南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为121.1,其中农业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达到134.4,尤其是冬季瓜菜作为一季度海南农民出售的主要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涨幅达39.4%,有效促进了海南农民第一产业经营增收。

农村生产生活回归正轨,居民外出旅游需求报复式增长,春节期间农家乐、乡村游短途出游火爆,促进农村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大幅上涨,是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大幅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数据显示,一季度海南农村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速达45.2%。

(三)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居民增收渠道更加多元化。

一季度海南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20元,同比增长14.2%,居民收入渠道有所拓宽,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城镇居民方面,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是财产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房价上涨和城市更新改造等多重因素刺激下,房屋出租价格上涨,是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23元,同比增长4.7%,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

农村居民方面,土地流转租金和集体土地流转带来的分红是财产收入的主要来源。受土地租金结算周期的影响,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波动较为明显,但由于财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农民收入影响不大。

(四)转移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一季度海南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243元,同比增长5.7%,其中城镇居民增长5.7%,农村居民增长5.4%。主要增收因素有:一是2020年提高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及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提高的翘尾因素影响;二是随着外出务工人数增长,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同比增加较快。

二、居民消费支出恢复性反弹,农村快于城镇

在我省统筹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恢复增长、居民收入增长持续稳定恢复的基础上,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大幅反弹。2021年一季度,海南居民消费支出迎来了恢复性反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19元,同比名义增长1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6%;消费支出名义和实际增速均快于城镇居民1.3个百分点。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海南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两年平均名义增长4.8%,实际增长2.8%。从增长趋势看,一季度居民消费已经扭转上年同期以来连续四个季度下降的局面,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按常住地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762元,同比名义增长1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69元,同比名义增长2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7%。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4.2和4.4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别分,2021年一季度,食品烟酒类消费仍是海南居民最大的支出项目,人均支出205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7.9%;居住、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方面的消费支出占比位居二至四位,人均分别支出1120元、639元和537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依次为22.8%、11.8%和9.9%。

从增速上看,由于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肺炎影响,为非正常年景,所以今年各项消费支出增速之间差异较大,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涨幅达到59.1%,增速最快,但从2020、2021年两年平均增速来看,除了交通通信支出小幅下降之外,其余支出项目(不含其它用品和服务)增速均较为平稳,呈现正常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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