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民利 海南民政事业20年发展综述
2008-04-25 00:00 来源: 海南省民政厅 【字体:   打印

1988年4月,当海南省从广东省的版图中独立出来时,其民政工作主要开展的有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等业务。建省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政事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民政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新内容。20年来,海南民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责,抓住发展机遇,团结奋斗,较好地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中要的基础作用。

(一)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1995年10月,海南省海口市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是全国较早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之一。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海南省于2003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适时提高了低保标准和补差额。2004年春节前,海南省还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垦系统困难职工、华侨农场印度支那难民、已故原工商者无工作配偶,以及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短短几年,海南省已投入城市低保资金近6.64亿元,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从1999年3997户9650人增长到2007年72628户167837人,全省月人均保障标准也从1999年85元提高到2007年156元;全省平均补差额由2002年23元,提高到目前的75.06元,比2002年提高了52.06元。救助范围由过去以“三无对象”为主逐步扩大覆盖到在职、下岗、失业、退休人员等困难群众,保障人数占城镇人口5.39%,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提前一年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度

2004年海南省委四届三次全会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在我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后,海南省在文昌市和保亭县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铺开农村低保工作, 2005年底基本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县市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前一年多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建制目标。

近两年多来,海南省已投入农村低保资金1.61亿元,保障人数已从2005年55463户88852人,增长到2007年87338户176484人,占农业人口3.45%,平均保障标准为72.36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较好地保障海南省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农村医疗救助扎实推进

2004年8月,海南省开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2005年底,在全省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两年来,全省已投入救助资金7260多万元,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截止2007年底累计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88155人次,实施医疗救助43692人次,累计资金支出2747万元。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效果显著

2005年底,海南省在海口、琼海、五指山、澄迈4个市县开始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2007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08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将在海南省全面建立。两年来,全省已累计投入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048万元,资助了37752名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医疗救助16247人次,累计救助支出864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扎实有效

建省初期,海南省五保供养人数只有1.4万多人,年人均供养标准只有224元,截至目前,五保供养人数已达34092人,占全省农业人口0.67%,年人均供养标准已提高到1435元,比建省初期翻了6倍多。建省初期,海南省只有41间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82人,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敬老院184间,可集中供养2428人,比建省初期翻了6倍多。五保老人供养资金也由乡镇统筹改为财政支出,有效保障了五保供养资金落实到位。

——实现了由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人性化转变。

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能,完全采用人性化管理手段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海南省原有的“收容遣送站”一律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原有的收容室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变成更具人性化的救助人员宿舍,并辅之以周到细心的服务。海南各地的救助管理站获得了群众的一片赞扬声。截止2007年12月底,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了有近万人。

(二)救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海南省地处热带,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其中危害最大的是台风、洪水和旱灾,救灾救济工作十分繁重和艰巨。1988年以来,海南省先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20多次。

在历次救灾行动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灾民紧急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20年来,全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共200多万人次,救济灾民1100 万人次,投入救灾救济款10多亿元,调集发放募捐衣被、粮食、药品等救灾物资折款约2.3亿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稳定。在救灾抗灾的同时,海南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减灾工作,提高抗灾能力。大力加强农村防洪楼建设和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全省共投入防洪楼建设资金1922万元,建设防洪楼105幢,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以及投入2.4亿元改造危房126.27万平方米有3.13万户民政特困对象12.39万人受益。

(三)社会福利事业在开拓中前进

20年来,海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以抚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框架基本形成。“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省共投入配套资金(含土地、设备、器材)9417万元,新建和改造227个“星光老年之家”,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全省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状况,使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出现快速发展的局面。“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得到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截至2007年底,全省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已达200家,社会福利企业12家,安置残疾人332人,为社区老年人服务事业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

(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村民自治工作全面推进。

较好的完成了历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不断健全,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目前海南省2988个村(居)委会已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全省村民参选率达95.8%,党员参选率达91.4%。

——社区建设及婚姻登记工作全面开展。

截止2005年4月底,海南省提前一年时间基本完成了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任务,在全省403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图书室,占社区总数的95.27%,使我省援建社区图书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海南省社区建设正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社区建设由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延伸。此外,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由240个调整为90个,并相对集中到市(县)进行登记,开发和启用海南省婚姻网上在线登记系统,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

(五)优抚安置工作有效开展

——优抚保障更加到位。

积极探索优抚医疗制度改革新路子,在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工作上有了新进展,将全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医疗保险,资助居住在农村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有效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截止2007年底,全省有优抚对象14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8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人数共3.2万人,20年来累计投入经费达6.8亿元。优抚事业单位、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建设有新的改观。全省共有光荣院7所,在院人数115人;烈士纪念建筑物63处,其中全国重点保护单位2处。

—— 退役士兵安置顺利推进。

20年来,海南省每年约有3200名服役期满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到原征集地(其中城镇退役士兵约1200人/年,农村义务兵约2000人/年),全省接收城镇退役士兵26210人。其中实行自谋职业安置10129人,占38.6%政府指令性安置就业14366人,占54.8%;待安置人员1715人,占6.5%。据统计,我省20年各级政府投入退役士兵安置专项经费达13275.9万元。

军休工作得到巩固,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进一步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军休所7个、军休站3个,军休活动中心2个、安置点10个。20年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815人,接收安置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163人。20年来累计接待过往演习、海训和新老兵入退伍等部队70多万人次,日接待部队能力由4小时内供应500人增加到2000人,快速反映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大提升。

—— 双拥共建硕果累累

多年来,海南各地高度重视双拥共建工作,以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增强军民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广泛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提高全民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深入开展群众性双拥活动、促进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一是国防教育扎实有效。坚持开展以弘扬“琼崖精神”为主题的传统教育,并结合重大事件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先后投巨资修复秀英古炮台、金牛岭烈士陵园、西沙海战烈士墓、田独侵华日军惨害矿工万人坑,修建红色娘子军纪念园、美舍革命根据地旧址、白马井超头解放军渡海登陆点。

二是法规制度趋于完善,双拥工作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全省18个市县都制定了《拥军优属暂行规定》、《拥政爱民公约》、《双拥工作制度》、《党政军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军政领导座谈会制度》等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性法规制度,使双拥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双拥共建领域越来越宽。把共建基层党支部、无毒社区、生态文明村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融进双拥活动中,促进了双拥共建水平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文明行业、文明学校、文明服务窗口、生态文明村等。

四是双拥工作社会效应越来越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帮助部队解决了营房、道路、水电基础设施和“菜篮子”建设等困难。

(六)社会组织发展迅速

建省后,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海南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改革开放、经济成长、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缓解就业压力、推进公益事业、反映公众诉求、解决贸易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已成为海南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七)区划地名扎实推进

1994年至2001年,通过依法勘定县级行政区划界线,海南省全部完成了19个市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总长2640.6公里,共埋设329个界桩,处理争议地段68宗,调整行政自然村庄界线9个,成为全国全面完成勘界任务的8个省区之一。2004年完成了全省39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2001至2005年又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373条、长约5570.81公里的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扎实推进撤县设市工作,从1992至1997年先后开展了琼海、儋州、琼山、文昌、万宁、东方6个县撤县设市的工作,并获得民政部批准,同时于2002年完成了海口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海南省于2001年对乡镇规模进行调整,将全省原有的308个乡镇调整为201个,撤消138个乡镇,实际减少乡镇107个,调整幅度为34.7%。

同时,认真做好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省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信息服务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先后完成了地名普查与资料更新,城镇门牌、路牌普查统计和设置安装,第一批108个无居民海岛地名设标,国道设标等工作,其中昌江县等四个市县还被评为全国国道设标先进单位。

(八)福利彩票事业跨越式前进

近20年来,海南福利彩票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积极发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福利彩票达9.33亿元,筹集社会公益金2.48亿元,投资建设和资助兴办公益福利项目近600个,安排了约2500人就业,投资兴办项目已经发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公益慈善事业迅猛发展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海南省慈善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自1994年海南省第一个慈善机构—文昌市慈善会成立以来,已有5个市(县)成立了慈善组织。2005年9月23日,海南慈善总会正式成立。

据统计,自海南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共筹集善款1000多万元,全部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十)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几年来,海南省为60岁以上老年人制发老年人优待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老年人优待措施落实办法,建立起了老年人优待的长效机制;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向全省420名百岁及以上老人颁发“长寿匾”和“长寿荣誉证”,为长寿补助金制度奠定了基础;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举行老年法律法规知识大奖赛,进一步强化老年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市(县)”、“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敬老模范村(居)”、“老年维权示范岗”和“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通过多年努力,海南省塑造了一支作风正、能力强,能肩负海南民政事业发展重任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海南省民政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海南省民政干部队伍当中也涌现出了全国劳动模范、孺子牛奖获得者、原琼海市民政局局长陈徽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劳动模范豹爱芳等先进人物,为海南省民政干部队伍树立了榜样。 (省民政厅  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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