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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通知
2020-12-30 15:49 来源: 省财政厅 编辑: 翁美玲 【字体:   打印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通知
琼财教〔2020〕1113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省教育厅: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0〕76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补助政策 (详见附件),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补助经费,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实行直达资金管理。请有关市县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及时下达指标(项目名称应与本文件有关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有关市县如有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二、请有关市县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等有关要求及时下达资金,并做好绩效管理。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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