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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普通高中部分)的通知
2020-12-30 16:08 来源: 省财政厅 编辑: 翁美玲 【字体:   打印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普通高中部分)的通知
琼财教〔2020〕1105号


有关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发展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2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详见附件),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补助经费,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对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部署,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均为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落实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各市县对应安排的本级资金一并纳入直达监控系统反映。市县财政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名称应与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

二、此项经费由市县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时列“2050204高中教育”,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助学金

免学杂费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中央资金

 

合计

3745.04

756.64

401.9

1

海口市本级

260.83

53.8

23.13

2

海口市琼山区

5.4

0

1.7

3

三亚市

297.6

60.13

9.43

4

洋浦

44.43

8.98

2.32

5

五指山

32.6

6.49

6.42

6

琼海市

281.81

56.94

15.99

7

儋州市

457.3

92.4

52.47

8

文昌市

272.29

55.02

18.02

9

万宁市

228.83

46.24

24.08

10

东方市

350.41

70.8

38.87

11

定安县

116.09

23.46

16.28

12

屯昌县

123.94

25.04

17.11

13

澄迈县

177.18

35.8

15.23

14

临高县

262.4

53.02

47.21

15

白沙县

65.37

13.21

17.51

16

昌江县

139.87

28.26

13.89

17

乐东县

313.49

63.35

38.83

18

陵水县

154.98

31.32

16.14

19

保亭县

79.28

16.02

14.18

20

琼中县

80.94

16.3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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