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617号(经济发展类22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10-23 09:41 来源: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

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617号(经济发展类222号)提案答复的函

侯茂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南加快推进白色污染防治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防治问题,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制定“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早在2008年,我省就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为我省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白色污染”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以下简称禁塑)。禁塑工作不仅列入我省首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2个先导性项目,更是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我省启动禁塑工作以来,成立工作机构,修订地方法规,发布地方标准,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替代品产业发展,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一)禁塑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构建。出台《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等法规政策文件,明确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发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及补充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地方标准“DB46/T505-2020”《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全面规划禁塑工作措施。

(二)替代品产业初具规模。为满足省内禁塑后可降解塑料需求,一方面引导省内传统塑料制品企业转型生产可降解塑料制品,另一方面引入省外企业来琼建厂。截至2020年8月底,赛高、创佳达、绿袋子、信晖君宸等4家骨干企业已经形成膜袋类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能1.21万吨/年,预计年底可形成3.2万吨/年,餐饮具替代产能1.1万吨/年,满足省内大部分可降解塑料需求。4家企业均采用国内最成熟的PBAT(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生产技术,产品符合全生物降解性能和质量要求。

(三)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处罚方式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授权制定了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创新制度,确保禁塑工作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我省印发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行政执法方案》《禁塑案件查办指引》,部署禁塑监管相关工作,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列入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规范替代品生产销售市场秩序,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塑料制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同时,开发建设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环节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流通环节监管执法、替代品产品信息、公众监督、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网络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四)公众参与持续强化。我省多措并举引导公众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进一步防治白色污染。一是通过召开禁塑工作专项新闻发布会,在省级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辟专栏,解读我省禁塑工作总体思路、相关政策和下一步工作,对重要新闻同步发表或转载,联合新闻媒体录制专访节目;在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刊播发表形式不同、内容丰富、传播层次高、覆盖面广的新闻报道80余篇(条);编制《禁塑,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漫画读本免费向公众发放阅读,形成禁塑宣传合力,引导公众提高认识,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举办“拒绝白色污染,共建美丽海南”“巾帼禁塑,从我做起”“呵护家人 禁塑行动 绿色生活”“ 生态文明社区建设环保健康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拍摄录制“自贸有新招”等多条关于禁塑工作的电视节目,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环境保护。但正如您提案中所说的,当前海南省白色污染防治面临着源头治理、替代品供应和溯源认证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省将着力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建立国家级生物降解制品产业示范基地的问题

禁塑是当今世界一大潮流,包含巨大产业发展机会。我省一是正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海南省关于加快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可降解材料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政策、产业基金、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导消费等多角度扶植可降解材料产业。二是持续抓好招商引项目,瞄准国内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行业内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欧美的知名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靶向招商。2020年已对接企业20余家,洽谈企业10家,落地在建项目5个,国内技术和产业领先企业深圳裕同、中科院理化所、合肥恒鑫等均落户海南。省内企业还在原料供应等领域与新疆蓝山屯河、陕西金晖兆隆、广东金发等10多家企业开展了合作。已吸引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建设可降解塑料项目。安徽丰原、深圳王子等国内著名材料和制品企业均对在海南设厂表达了较强烈的意愿。

二、关于建立国家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溯源认证中心的问题

溯源认证体系涉及日常监管所需检测体系和产品认证检测体系。针对日常监测,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通用技术要求》作为产品监管依据,正在开展《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快速检测法 基于电子监管红外光谱指纹图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检测方法 核磁法》方法标准编制,为日常大批量检测提供依据。加强硬件设施投入,购买红外光谱仪、核磁共振仪等仪器及耗材服务日常监督执法。

认证检测体系方面,国内具备认证试验能力和资质的有北京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四家,以及具备检测能力但尚未取得资质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为形成降解塑料认证检测能力,我省投入2300万购买仪器设备34台(套),投入150余万元加强实验室建设。2020年9月16日,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取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资质认定,成为国内第五家可降解材料认证机构。

随着禁塑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将依托产业和政策优势,争取吸引世界最优质的技术、设备和人才,建设海南国家降解塑料制品溯源认证中心,参与禁塑领域国际标准体系建设,为中国在国际禁塑领域取得话语权。

三、关于建设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国际交易中心的问题

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天然气资源优势、辐射东亚和东盟的区位优势,我省可降解塑料产业有望取得全国乃至世界领先地位。在占据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和流通领域主导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贸港在国际金融、期货、物流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建设国际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国际交易中心,掌握商品定价权,为发挥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在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全球白色污染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