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召开
研究海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等工作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3日讯(记者 陈蔚林)11月13日,八届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在海口召开,讨论《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送审稿)》等文件。
省长刘小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以海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为契机,坚定信心、锚定目标,全力推进自贸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恢复和扩大有效需求,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揽子新政策措施,加快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投资驶入“快车道”,做足“三篇境外消费回流文章”,持续打造消费新热点。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优化产业链、创新链和产业生态,着力打造“两个基地”“两个网络”“两个枢纽”。要加快推进“三极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五网”提质升级和特色产业联动发展,支持“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加快促进县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滚动推进标志性工程建设,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争创低碳发展“优等生”。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风险预警和妥善处置,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会议讨论《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草案)》,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各方责任,坚决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落实“四个优先”保障政策,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会议讨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要求做好规划衔接,细化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以深化“机器管规划”为抓手,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
会议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的激励效应,加大改革力度、拓展改革成果,推动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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