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08:5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翁美玲 【字体:   打印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启动对临高、乐东开展为期15天的督察工作

海南日报海口9月13日讯(记者 周晓梦)9月13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海口召开,启动对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

根据部署安排,此次督察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分为县级督察、下沉督察、分析汇总3个阶段开展工作,计划于9月15日进驻临高、乐东,开展为期15天的省级环保督察。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走访、受理举报、案件交办、媒体曝光、线索移交等方式推进督察。

会议指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决心和责任担当,是压紧压实市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环境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的具体行动。

会议要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以严的基调扎实推进督察各项工作开展;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树立督察人员良好形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督察。

副省长闫希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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