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海口移交第十一批环境信访交办件20件
    发布时间:2023-12-03

海口日报12月2日讯(记者 李欣)12月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海口市第十一批环境信访交办件20件,其中重点办件1件。

在本批移交到海口市的20件环境信访交办件中,包含来电件16件、信件4件。移交办件共反映6类环境问题,涉及水污染1件、大气污染2件、噪音污染7件、土壤污染3件、生态环境污染2件、综合5件。从分布的区域来看,办件涉及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包括秀英区人民政府、龙华区人民政府、琼山区人民政府、美兰区人民政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截至12月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海口市11批环境信访交办件共199件,其中重点办件13件。

据悉,上述环境信访交办件已全部交办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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