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就滞留在鄂人员返琼有关规定进行解答
2020-03-27 11:34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就滞留在鄂人员返琼有关规定进行解答

无湖北健康码可使用当地开具的健康证明

本报海口3月26日讯(记者 马珂)3月25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滞留在鄂人员返琼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26日,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如下解答。

1.此通知适用于哪些人?

答:所有滞留在湖北(含武汉)的人员,不受籍贯限制。

2.滞留在湖北(含武汉)的人员返琼是否需要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接收证明?

答:不需要。

3.老人和小孩没有湖北健康码,可否使用湖北开具的健康证明?

答:可以。

4.我在湖北申请的海南健康码是红码,是否影响返琼?

答:不影响。

5.湖北(除武汉市外)的人员返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湖北返琼吗,还需要隔离观察吗?

答:3月25日零时起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可以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

6.武汉市的人员返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湖北返琼吗,还需要隔离观察吗?

(1)3月25日零时-4月8日零时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证明,仅限通过包机、包车或自驾3种方式,从出发点到家或单位(点对点)直接抵达(一站式),中途不能住酒店,抵达后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

(2)4月8日零时起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可以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

7.3月25日零时前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方式返琼居家隔离的人员是否还需要继续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政策?

答:是的。

8.返琼后进行的是何种居家隔离?

答:参见3月25日发布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分类管理指引》第二项的一般居家隔离观察相关事项。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