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2月22日讯(记者陈晓洁 曾昭娴)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其中海口入选。
《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要推进单证可信流转、货物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标准化,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要推进供应链上下游数据交换和融通应用,实现物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物流全程追踪;要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实施路径,推动国际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要试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推动跨区域物流、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全程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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