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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00890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16-03-26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府办〔2016〕59号发布日期: 2016-03-26
  • 主  题 词:
  •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16〕5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当前农业生产、森林防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抗旱减灾等重点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

(一)全力抓好早稻生产。各市县政府、省农业部门要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加快完成早稻插秧计划。要因地制宜推广优良水稻品种和优质特色水稻种植,提高优质稻覆盖率,积极创建香米、富硒米等优质特色稻米品牌。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灌溉、三控(控肥控苗控病虫)等实用技术。实施高产创建工程,建设一批高产示范基地,逐步推进整乡镇创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水稻综合高产栽培技术。

(二)切实抓好冬季瓜菜生产。各市县政府、省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使用培训,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努力减少农药使用量和病虫害损失率。要加强冬季瓜菜田间管理,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瓜菜生产基地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推广节水技术,做到科学灌溉,促进瓜菜正常生长,提高瓜菜后期产量。

(三)扎实抓好常年蔬菜基地建设。省农业部门要科学制定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规划,优化基地生产布局,有效对接市场需求,保障常年蔬菜有效供给。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改善基地建设条件,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能。要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引导规模化生产基地与省内各大蔬菜市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扶持有条件的常年蔬菜基地开设自产自销专区,促进常年蔬菜流通顺畅,确保菜价稳定。

(四)加强热带水果和热带作物生产。省农业部门要落实好热带作物及热带水果“十三五”规划,合理布局热带产业。加强热作、热带水果种苗基地建设及生产管理,组织开展胶农技术培训,做好橡胶开割技术指导。抓好槟郎黄化病防控体系建设及其他热带作物的病虫害防控,切实抓好芒果、香蕉、柑橘类、莲雾等热带水果的田间和病虫害防控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在省农业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地实际,利用调减土地面积改种高效热带水果,促进农民增收。

(五)切实加强畜牧生产。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挖掘特色产业潜力,扶持发展市场供给短缺和养殖效益突出的畜禽产品,大力发展黑山羊、黑猪等特色产业。要及时抓好春繁春配工作,加大对种畜禽场、孵化场的扶持力度。省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做好种畜禽饲养管理、仔畜销售、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工作。要抓好畜牧业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安全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前我省正处在冬季瓜菜集中上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依然繁重。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在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瓜菜大量上市的市县,要加大检测密度,坚决杜绝假检测或不检测开据检测合格单行为,确保出岛瓜菜100%持检测合格证出岛。海口、儋州、临高等市县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安全监管。各市县政府要在积极开展春季全省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对新补栏、漏免及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及时组织集中补免,保证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要对重大动物疫病、常见多发疫病及重要人畜共患病开展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风险评估。各级农业、食药监、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运输和引入省外动物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贩卖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非法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等各种违法行为,严防病死及未经检疫畜禽流入市场,确保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目前正处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各市县政府、省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作业场所,检查作业农机具的安全技术性能,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有严重隐患的农机上路行驶和作业。要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超载超速、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改装拼装、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三、加强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和发布。各市县政府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发布各类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信息,引导种植户合理种植市场需求量大、价格稳定的品种,促进农民增收。省农业部门要以“海南农业信息网”为平台,充分利用在全国21个重点市场设立的农产品市场流通办事处和全省50个市场信息网点,做好产销两地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发布各类农产品产销信息,指导全省农产品采收、购销工作。

(二)跟踪落实“冬交会”订单。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瓜菜订单落实工作,要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好每年“冬交会”相关合同和意向订单,特别要跟踪各地收购运销商订单的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各地运销商联系沟通,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产销对接活动,组织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市场运销商加强联系,主动出击找市场、寻销路,把长期合作的省外运销商请进来,开展现场采购和订货活动,确保每年冬季瓜菜产销工作顺利完成。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展销会筹备工作。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筹备,全力办好中国海南(屯昌)农民博览会,主动邀请各地运销商和订单客户前来参会参展,组织现场签约、订货活动,确保会展取得订单签约和现场交易双突破。各市县政府要精心组织本地区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积极参加展销,带动我省农产品销售再上新台阶。组织做好全国第十四届荔枝龙眼交易会参展筹备工作,积极推介我省荔枝、龙眼等热带水果。

四、切实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抗旱工作

目前,我省农田水利设施尚未健全,田间水网建设相对薄弱,农田灌溉与排涝条件亟待改善,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春季是农业生产用水高峰期,据气象部门预测,2016年3月下旬至5月,我省降水偏少,易出现高温干旱天气,部分市县4月后可能陆续出现生产生活用水短缺情况。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春季抗旱工作,做好抗旱准备,落实责任制,加强领导,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加快推进松涛西灌区、大三亚灌区、迈湾灌区等3个新建大型灌区及8个新建中型水库灌区的前期工作,力争松涛西灌区和大三亚灌区2016年内开工;2016年底前完成9个市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省水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用水需求,制定抗旱实施方案,加大控水力度,加强渠道检查、维修,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水。

五、扎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据气象部门预测,4—5月我省气温偏高,火险等级较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防控,不留死角。

(一)要加强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各市县政府和省林业、民政等部门要开展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特别是清明节前,省民政部门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单、广播、短信、标语等方式,开展“文明祭奠,文明清明”为主题的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防止因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省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依法从严审批野外用火,严禁高火险时段野外用火,严厉打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二)要严格落实“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在每年3-5月及节假日,尤其是“清明”森林火灾高发期间,要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收集报告当日森林火情。要严格落实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遇重大火情及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火情和动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扑救。

(三)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查等方式,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机制落实、人员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日报告”制度及值班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高火险市县和区域,可以采取现场查验等灵活机动方式深入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执行不力的市县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省民政部门要督促海口、三亚等建有较大公墓的市县,认真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四)要夯实森林防火基础。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物资储备能力,及时维护装备机具,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按要求组建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理顺森林防火工作机构和体制,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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