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海南省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县生态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六届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县生态转移支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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