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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37842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12-01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
  • 文  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发布日期: 2021-12-01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6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
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

(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开发建设,赋予重点园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7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相关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在重点园区范围内实施。对已调整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的有关省级管理权限,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重点园区范围内不再实施。

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园区管理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承接的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建立承接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做到规范有序,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管理权限。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调整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7项省级管理权限目录


调整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

实施的7项省级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权限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园区

调整方式

1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省林业局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下放

2

拍卖企业设立、变更备案

省商务厅

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下放

3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下放

4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下放

5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

下放

6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

下放

7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

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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