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妇联部门预算公开
2017-03-22 11:03 来源: 编辑: 胡玉迎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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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省妇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省妇联(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省妇联(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省妇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省妇联属于省属行政单位,承担着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妇女自身进步,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普及学前教育、保育等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省妇联构成

  省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6个职能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海南省机关第二幼儿园(以下简称二园)隶属省妇联,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省妇联2016年1月1日总编制数为88人(职工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为89人(1人为军转待编干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妇联总编制数为88人(职工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为85人。减员3人(调出2人,辞职1人)。

  第二部分省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省妇联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省妇联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9.3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0,59.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0,59.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0,59.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0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6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2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

  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9.35万元,省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7.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8.28万元,主要是省妇联加强经费管理,严控支出各项环节,开源节流。努力做到经费缩减,活动不减,效能更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0.05万元,占53.9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615.87万元,占29.91%;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6万元,占9.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9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106.28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84.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3万元,主要是省妇联基本支出中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25.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86万元,主要是省妇联加强项目管理,剔除一些效能较差的项目,减少了项目开支。

  三、关于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2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省妇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委的工作任务拟定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3次,出国(境)7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参加全国妇联团组:目的地待定,人数为1人,天数为21天,主要任务为交流考察妇女工作;2.组织2批海南省妇女工作交流考察代表团:目的地台湾,人数为2批6人,天数为2批14天,主要任务为妇女工作交流考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8.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妇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节省了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省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

  六、关于省妇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9,99.35万元、非税收入2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3.6万元。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0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76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8万元。海南省妇联2017年收支总预算2242.95万元。

  七、关于省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224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999.35万元,占89.1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3.6万元,占8.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万元,占2.68%。

  八、关于省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22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94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638.01万元,占28.4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省妇联本级、二园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4.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妇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8.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妇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妇联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38.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妇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省妇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省妇联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2.xls
附件:2017年省妇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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