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预算
2017-03-21 11:03 来源: 编辑: 潘雪茹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是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格局的参政党之一。我单位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民建中央和省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

  决议,并定期报告工作。

  参与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研讨工作;对

  社会重大、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3.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帮助执政党搞好勤政、廉政建设。

  4.抓好本会的思想、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本会的

  优良传统,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鼓励会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促进和谐社会实践中建功立业。

  5.发挥本会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为推

  进海南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

  6.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民建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3个:办公

  室、组织处、宣传调研处(加挂参政议政与社会服务处牌子)。我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0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0.5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80.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80.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80.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49万元、教育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2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今年比上年减少42.21万元,项目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49万元,占81.45%;教育(类)支出10.8万元,占3.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14.85万元,占5.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5.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逐年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民建海南省委换届工作会议专项经费18万元。

  三、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费等。

  四、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1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4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出国需求较往年有所下降。今年本单位计划有1名工作人员随省台盟组织的赴台湾考察学习,费用1.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5%。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民建基层组织及会省委换届工作进行全省性考察调研等公务用车运行费会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本单位今年计划接待25批次,300人左右。

  五、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进修和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本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280.52万元。

  七、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280.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80.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28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2万元,占80.75%;项目支出54万元,占19.2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7.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机

  要通信应急用车。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有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