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7-03-22 11:03 来源: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 省安监局 王振洪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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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技术规程和标准;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

  2、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和属地原则的要求,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5、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建立职业危害防控体系。

  6、负责全省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和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协调组织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事故技术鉴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和监督检查。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0、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3、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海南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职能

  海南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为隶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承担省政府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事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2. 海南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

  第二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此部分内容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15.44万元;支出1515.44万元,包括外交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1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2万元,主要是2017年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共1515.44万元,包括:外交(类)支出10.2万元,占0.67%;教育(类)支出61.4万元,占4.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4万元,占7.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8万元,占1.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6.31万元,占79.6%;住房保障支出90.11万元,占5.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在华国际会议(项)2017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相关酒店及会议场所的设施设备检验检测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无其他变化。

  2.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8万元,主要是2017年将加大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省安监系统监察员培训、全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全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宣贯培训、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业务培训力度和班次。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8月份我局57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总共5个月总预算约为47.64万元,2017年全年我局58人12个月预算总计119.34万元;二是我局2016年8月份9名退休干部全部移交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退休工资,2017年我局无离退休经费预算。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局本级人员和工资经费增加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人员和工资经费相应增加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37.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导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26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对本部门下达2017年项目预算同比减少。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88.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部门人员和工资经费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1名处级干部2017年只能领取7个月购房补贴,同比减少5个月的购房补贴金额。

  三、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7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8万元、津贴补贴352.83万元、奖金26.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5万元、绩效工资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万元。

  公用经费22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5万元、咨询费0.62万元、手续费0.62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7.34万元、邮电费6.64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国内差旅费8.48万元、维护费5.34万元、会议费19.95万元、培训费13.56万元、工会经费13.59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74万元、医疗费4.26万元、奖励金1.86万元、住房公积金88.82万元、购房补贴1.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7万元。

  四、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17年拟安排出国计划与2016年计划一样都是2人2批次。2017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排的出国计划,我局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2人,出国(境)团组分别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组织的系统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综合措施培训团组: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20人,天数为21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应急指挥中心组织的工业领域先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培训团组:目的地为美国,人数为20人,天数为21天。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8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交叉检查计划有增无减,我省接待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以及其他友邻省区调研组批次将会增加。

  五、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515.44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10.2万元、教育支出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1万元。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515.44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515.44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

  八、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5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64万元,占77.51%;项目支出340.8万元,占22.4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海南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2.02万元。其中,办公费13.75万元、印刷费26.2万元、邮电费6.64万元、国内差旅费150.68万元、会议费42.45万元、福利费0.22万元、日常维修费5.34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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