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2017-03-23 11:03 来源: 省财政厅 编辑: 财政厅主账号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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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组织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财政厅本级

  2.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3.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4.海南省财政票据建帐监管中心

  5.海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6.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

  7.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766.33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7,76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7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2,231万元、金融支出1,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4万元、其他支出118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766.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38.41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十个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76.03万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82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67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22,231万元,占46.6%;金融支出1,600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529.81万元,占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4万元,占9.9%;其他支出118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786.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46.57万元,主要是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的项目支出调到今年的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所以增加了今年的行政运行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89.15万元,主要是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的项目支出调到今年的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所以减少了今年的一般行政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55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3.69万元,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增加了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系统建设等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6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2.21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按规定今年不再编入该支出功能分类。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88.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0.9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6.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5.7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局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95.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5.73万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了公务员养老保险的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1万元,主要是两个遗属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8.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43万元,主要是今年财政厅本级预算五挂钩核减了基本支出,导致今年的此项预算减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6.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45万元,主要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14.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6,9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931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15.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16.金融(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10.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4人,调出3人,导致2017年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主要是2016年初发放了2015年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19.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4,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4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20.其他(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29万元,主要是省彩票中心2017年基本支出按规定未编入此功能分类,分别列入事业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等.

  三、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85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41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6.68万元,较上年下降4.26%。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3.6%。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2017年安排一个英国的培训计划,经费预算175万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2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是: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信息化建设团组,目的地为英国,人数为25人,天数为21天,主要任务是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更好地完成试点省份任务,有必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财政信息化管理经验。此次培训拟赴英国学习英国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设计、功能结构与应用、运行管理流程和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内容。2.根据2015年及2016年实际发生的出国费用来看,财政部及各业务相关部门安排的临时出国任务逐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费用有所减少。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4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3辆,特殊业务用车编制3辆。

  公务接待费6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款报销接待费规定,降低接待成本。本部门2017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410批次共4100人。

  五、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0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主要是原列在政府预留中的项目,2017年转列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回存量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59,173.2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入预算59,173.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47,586.33万元,占80.41%;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万元,占16.9%;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45万元,占0.2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万元,占0.06%;单位自有资金63.9万元,占0.11%;收回存量资金1,343万元,占2.27%。

  八、关于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支出预算59,1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87万元,占11.58%;项目支出52,322.36万元,占88.4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本级、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海南省财政票据建账监管中心、海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11.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14.24万元,政府采购印刷2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财政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028.86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七、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八、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二十五、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反映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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