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
2017-03-23 14:03 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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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研究分析掌握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情况,提出优化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和促进本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 负责建立和完善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信息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建立海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网站;参与拟订工业、信息产业、节能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四) 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指导行业质量管理,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推进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解决全省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和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省工业、信息产业、高技术类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提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承担全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本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负责协调各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维护国家、本省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信息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省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十)组织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加强全省工业和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工业、信息化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党政信息中心;

  2.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9931.0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169931.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85367.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84564.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69931.0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4195.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84564.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8063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4.7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367.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999.14万元,主要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1.38万元,占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6万元,占0.07%;节能环保支出 4195.60万元,占4.9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80632.03万元,占94.45%;住房保障支出 194.70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28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88万元,主要是用于本部门离退休经费。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3.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017年预算数为 4195.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4万元,主要是今年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减少。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其他制造业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电子专项工程、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8063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86.95万元,主要是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 194.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255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080.9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 47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58.8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66%。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有所减少。根据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5次,出国(境)1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赴以色列、法国、波兰互联网招商团组:目的地为以色列、法国、波兰,人数为3人,天数待定,主要任务为互联网招商;2.赴德国、荷兰医药合作招商团组:目的地为德国、荷兰,人数为3人,天数待定,主要任务为医药合作招商;3.赴卡塔尔石油公司合作洽谈团组:目的地为卡塔尔,人数为3人,天数待定,主要任务为医药合作招商;4.培训团组:目的地待定,人数为2人,天数待定,主要任务为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1.5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厉行节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

  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结合2017年部门工作安排,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批次,接待人数为1600人。

  五、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8456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64.00万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有所增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 84564.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456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64.00万元,主要是增加各市县新能源汽车补贴等。

  六、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69931.07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69931.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 850,670.70万元,占50.06%;政府性基金收入 84564.00万元,占49.76%;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0万元,占0.18%。

  八、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699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59.57万元,占1.51%;项目支出 167371.50万元,占98.4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本级、海南省党政信息中心、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7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7辆,执法用车1辆、特殊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84564万元、经费拨款82347.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库管理)3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附件: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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