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旅游委部门预算
2017-03-23 10:03 来源: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编辑: 省旅游委符勇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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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省旅游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省旅游委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省旅游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旅游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旅游委)是主管全省旅游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组织编制全省旅游资源综合发展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搞好全省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组织制定全省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编制旅游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提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组织重要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和审核工作。

  (4)牵头组织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统筹全省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负责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旅游标示体系规划和建设;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各类特色旅游的相关工作。

  (5)组织编制全省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目录;组织和指导重大旅游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和引导本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参与管理全省发展旅游产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

  (6)拟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推广。

  (7)负责实施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综合协调、指导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建设和旅游行风建设;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

  (8)统一管理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行业有关旅游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编号、发布本省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组织并监督旅游标准的贯彻执行。

  (9)依法审批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经营出过(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外商、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以及外国、港澳台在我省设立旅游机构;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工作;协调外国旅游团签证工作。

  (10)制定并实施旅游人才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全身各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合法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导游证、出国(境)领队证。

  (11)指导省旅游协会和各旅游中介组织工作。

  (12)管理旅游社质量保证金;会同财政部门征收旅游发展资金。

  (13)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非经营性固有资产。

  (14)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旅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旅游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

  3.海南省旅游学校

  4.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

  5.海南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省旅游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省旅游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88.0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3,288.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3,288.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3,288.0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3,27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54.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9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8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30.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70.58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24万元,占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48万元,占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54.80万元,占81.9%;住房保障支出326.91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3,27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1.42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旅游学校根据2016年实际收缴的学生学费等非税收入调增2017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4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9.55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3.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69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职业年金缴费科目。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8.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12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本级、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的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4.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54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学校、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的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8.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6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本级的基本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2017年预算数为7,7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0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本级的项目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本级的项目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86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42.58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部门的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2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02万元,主要是我省2016年调资导致本年预算数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9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本级、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的人员费用支出。

  三、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41.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2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7.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及我委工作重点,加大我省到国(境)外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展宣传促销的力度,并积极参加国(境)外的各类展会等。根据国家旅游局以及我委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29次,出国(境)89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香港新春汇演团组: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1人,天数为3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香港2017年新春汇演活动;2.印度出境旅游展参展并赴印尼促销团组:目的地为印度、印尼,人数为3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印度出境旅游展,在印度新德里、印尼雅加达举办海南推介会;3.泰国、新加坡国际旅游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泰国、新加坡,人数为2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年泰国国际旅游展,在泰国、新加坡举办海南推介会;4.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开幕式参会团组:目的地为菲律宾,人数为2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开幕式,并在长滩岛举办海南旅游座谈会;5.匈牙利、德国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匈牙利、德国,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匈牙利、德国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6.内地与港澳全域旅游暨旅游警察交流座谈会参会团组:目的地为澳门,人数为2人,天数为3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内地与港澳全域旅游暨旅游警察交流座谈会;7.俄罗斯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及白俄罗斯促销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白俄罗斯,人数为3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年俄罗斯国际旅游交易会并举办海南旅游推介会,在白俄罗斯举行海南旅游座谈会;8.世界邮轮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美国,人数为2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年世界邮轮展;9.台中国际旅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3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台中国际旅展并举办一场创意营销活动和海南旅游推介会;10.第17届哈萨克斯坦国际旅游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哈萨克斯坦,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哈萨克斯坦国际旅游展,并在阿拉木图举办海南推介会和座谈会;11.美丽中国-2017内地旅游(港澳)嘉年华活动团组:目的地为香港、澳门,人数为2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美丽中国-2017内地旅游(港澳)嘉年华活动;12.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年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在台北举办一场路演活动、在新北、高雄各举办一场海南推介会;13.法兰克福国际会议及奖励旅游展参展及法国、西班牙旅游促销团组:目的地为德国、法国、西班牙,人数为4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7年法兰克福国际会议及奖励旅游展,在德国法兰克福、法国巴黎、西班牙马德里举行海南推介会;14.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促销团组:目的地为澳大利亚、新西兰,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在墨尔本、新西兰奥克兰举行举行海南推介会;15.海峡两岸高雄旅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3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高雄旅展,并举办一场路演活动;16.韩国哈拿多乐旅游博览会参展及赴日本促销团组:目的地为韩国、日本,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哈拿多乐旅游博览会,在日本东京、韩国首尔举行海南推介会;17.第31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4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香港国际旅游展,举行系列创意营销活动;18.“万里茶道”欧洲旅游推广活动促销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丹麦、瑞典,人数为3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待国家旅游局通知;19.马来西亚槟城国际旅游展参展及赴印尼、印度促销团组:目的地为马来西亚、印度、印尼,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马来西亚槟城国际旅游展,并在马来西亚槟城、吉隆坡、雅加达、新德里举行海南推介会;20.香港美食博览会促销团组: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4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香港美食博览会;21.日本JATA国际旅游展参展及赴韩国促销团组:目的地为日本、韩国,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日本JATA国际旅游展,在展会现场举行创意营销活动,在韩国首尔举行海南推介会;22.俄罗斯莫斯科国际休闲旅游展和第14届哈萨克斯国际休闲旅游展参展及赴蒙古促销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莫斯科国际休闲旅游展和第14届哈萨克斯国际休闲旅游展,在莫斯科、阿斯塔纳、乌兰巴托举行海南推介会;23.第五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参展团组:目的地为澳门,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第五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24.世界航线发展大会参会团组:目的地为西班牙,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世界航线发展大会,在巴塞罗那举办海南推介会;25.韩国模德旅游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韩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韩国模德旅游展,并举办一场路演活动;26.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旅游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加拿大,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旅游展;27.澳门国际美食节参展团组:目的地为澳门,人数为3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澳门国际美食节;28.海峡两岸台北旅展参展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台北旅展,在台北举办海南推介会;29.英国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及赴丹麦、捷克促销团组:目的地为英国、丹麦、捷克,人数为4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在英国伦敦、丹麦哥本哈根、布拉格举办海南推介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1.7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公车改革后,我委公车车辆减少了8辆;二是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控制用车用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2.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强化内控管理,公务接待须经审批后方可开展。

  五、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旅游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25,468.01万元。

  七、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25,468.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3,205.01万元,占91%;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3万元,占0.3%;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0万元,占0.7%;收回存量资金收入2000万元,占8%。

  八、关于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旅游委(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25,46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1.51万元,占20%;项目支出20,346.50万元,占8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旅游委本级、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旅游学校、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04.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旅游委(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旅游委(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旅游委(部门)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813.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省旅游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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