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南海研究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3-23 18: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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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国南海研究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南海研究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开展南海问题研究,促进社会发展,围绕南海诸方面开展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南海问题的外交和法理斗争,人员培训。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3.2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63.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63.28万元。支出总计1263.28万元,包括外交支出239.16万元、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96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59万元。

  二、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7万元,主要是今年起成立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外交支出(类)事业运行(外交)支出239.16万元,占19%;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967.80万元,占7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0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支出18.59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3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外交支出(类)外交管理事务(款)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9.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成立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

  2. 外交支出(类)外交管理事务(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6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8.8万元,主要是成立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所致。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8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扣缴住房公积金所致。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保险增加所致。

  三、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8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为0.00元。因公出国经费0.00元。

  五、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国南海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外交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263.28万元。

  七、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入预算1263.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263.28万元,占100%。

  八、关于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南海研究院2017年支出预算126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8万元,占23%;项目支出967.8万元,占7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国南海研究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63.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国南海研究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南海研究院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中国南海研究院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6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外交支出(类)外交管理事务(款)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指中国南海研究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外交支出(类)外交管理事务(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中国南海研究院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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