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
2017-03-23 15: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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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指导老干部发挥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全省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等有关服务。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承办省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老干部工作。负责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对青少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协调并具体从事老年教育工作。为省直单位老干部提供文体活动场所和服务。管理所属各老干部休养所,承担离退休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开展康乐长寿体育健身活动,发挥正能量,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老年大学办公室;

  2.海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3.海南省老干部休养服务中心;

  4.海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第二部分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附后)

  附表: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36.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2236.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58万元、教育支出11.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8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6.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7万元,主要是调整海南省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和调整海南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58万元,占42.81%;教育(类)支出11.44万元,占0.5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2.39万元,占6.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57万元,占43.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90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98.80万元,占4.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57.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45万元,主要一是调整海南省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增加。二是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并在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和海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6.07万元,主要是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并在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和海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基本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共产党其他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2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04万元,主要是老干部活动等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达不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减少了项目预算;

  4.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60万元,主要是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培训和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的培训班次和培训人次减少了项目预算;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0万元,主要是海南省老年大学办公室教学管理项目整合后新增的项目预算;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89万元,主要是海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组团参加第三届老年人体育展示活动一次性项目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17万元,主要是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海南省老年大学办公室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管理;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652.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86万元,主要是海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海南省老干部休养服务中心调整海南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增加。有部份老干部活动等项目因工作安排整合后调整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8万元,主要是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精神,增加了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主要是调整海南省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增加;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6.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6万元,主要是调整海南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增加;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98.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5万元,主要是调整海南省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和调整海南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后,住房补贴的资金增加;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0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30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4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9.8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严格按照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合理安排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的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批制度;二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制定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用车、机要通信等车辆的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6.2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9.32%。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制定公务接待费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四是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236.68万元。

  七、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收入预算2236.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2236.68万元,占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00%;专项收入0万元,占0.00%。

  八、关于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支出预算223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35万元,占62.70%;项目支出834.33万元,占37.3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海南省老年大学办公室、海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海南省老干部休养服务中心、海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9.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办公桌椅配套家具及复印机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离退老干部服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72.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系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共产党其他事务(项):指用于履行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部门慰问老干部、老干部特需管理、老干部活动、比赛、老年教育、书画、关心下一代等事务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省委老干部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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