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青团海南省委部门预算
2017-03-23 16: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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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概况

  主要职能

  (一)共青团海南省委职责

  1.行使团中央和省委赋予的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领导省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省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省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省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参与全省性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团员青年在全省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7.负责全省青年统战工作和省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负责全省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全省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9.负责团省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省“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共青团海南省委内设机构

  共青团海南省委机关共设“八部一室”和机关党委,“八部一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校部、联络部、权益部、少年部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共青团海南省委下设三个下属单位,分别是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海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共青团海南省委部门本级

  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3月7日《海南省财政厅批复2017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17]233号)文件下发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琼财预[2017]243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2]10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为做好我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工作,现将我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支出总表、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预算表进行公开(见附件),同时配发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供大家了解和执行预算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如大家对公示的信息有不明之处,可以致电团省委办公室财务室咨询。

  联系电话:王昉 65332657

  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二○一7年三月十七日

  第三部分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0.4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910.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10.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910.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7.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0.4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是由于基本工作变化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7.10万元,占93.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8万元,占3.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0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69.93万元,占2.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4.27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分类方式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172.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0.65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分类方式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3.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39万元,主要是用于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3.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2016年预算时,全省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具体方案还未确定,根据省财厅要求暂不编制公务员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017年此项预算正常编报。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7.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及工资标准变动,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编人员减少导致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92.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9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四、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4.9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南省外办安排的2017年我委出国(境)计划,拟安排因公出国团组11批13人次,因公赴港澳团组1批4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自组团组(省青联、青企协考察团组)和参加团中央双跨团组;目的地分别为台湾、港澳地区、俄罗斯、韩国、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是服务配合党政外交统战大局,加强两地青年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地青年的感情和友谊,促进两地青年联系的常态化发展。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0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不再需要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国外、省外单位组织交流考察、基层干部到单位处理公务食宿开支。

  五、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共青团海南省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910.41万元。

  七、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收入预算2910.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2860.41万元,占98.2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万元,占1.72%。

  八、关于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海南省委2017年支出预算29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09万元,占30.65%;项目支出2018.32万元,占69.3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共青团海南省委本级、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4.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青团海南省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青团海南省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共青团海南省委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68.7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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