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7-03-22 16: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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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实施本省有关监狱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管理全省监狱工作,监督全省监狱系统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生活卫生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负责罪犯减刑、假释的审核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

  (三)领导和管理监狱企业;监督管理全省监狱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四)拟定全省监狱设置、布局和规划,监督管理监狱建设工作。

  (五)监督管理监狱系统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狱系统狱政设施和技术装备的管理。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民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监狱管理局本级

  2.海南省美兰监狱

  3.海南省海口监狱

  4.海南省三江监狱

  5.海南省三亚监狱

  6.海南省乐东监狱

  7.海南省琼山监狱

  8.海南省新康监狱

  9.海南省新成监狱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065.0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2,065.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2,065.04万元;支出总计62,065.04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327.78万元、教育支出174.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2.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2.63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6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5,068.69万元增加6,996.35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增资和增加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52,327.78万元,占84.31%;教育(类)支出174.76万元,占0.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5.37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2.79万元,占7.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11.71万元,占1.47%;住房保障(类)支出3,622.63万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5,70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139.33万元增加4,562.91万元,主要是调整公务员正常职级晋升,增加工资预算支出。

  2.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445.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94.05万元增加151.88万元,主要是增加后勤服务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3.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2017年预算数为8,95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26.69万元增加26.30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新入监罪犯人数比2016年增加,使新入监罪犯被服费预算增加。

  4.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18.08万元增加222.16万元,主要是增加罪犯医疗费和监管区水电费。

  5.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2,916.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27.18万元增加1,089.13万元,主要是增加罪犯监管区配套设施建设及维修。

  6.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70.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81.08万元减少311.01万元,主要是业务装备消耗费、罪犯技术辅导人员补助费、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减少。

  7.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4.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74.76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2016年此项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78.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78.37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2016年此项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7.00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2016年此项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91.18万元 减少2,215.9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养老保险2017年全部在社保局发放,行政单位不再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729.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 增加4,729.5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42万元减少0.48万元,主要是抚恤人员减少。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1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9.86万元增加181.85万元,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正常增资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495.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029.54万元减少1,533.62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预算编制系统计算公式调整。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26.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6.08万元减少119.37万元,主要是领购房补贴的人员减少。

  三、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4,99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5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7,04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7.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018.39减少140.42万元,下降13.79%。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5.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7年出国人数比2016年增加。根据海南省外事办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1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监狱教育矫治考察团: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人数为6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考察监狱教育矫治工作;2.监狱管理考察团:目的地为英国、德国,人数为6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考察监狱管理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7.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87.3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5.86%。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和使用。

  公务接待费136.8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0.6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

  五、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2,065.04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62,065.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60,744.29万元,占97.8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20.75万元,占2.13%。

  八、关于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62,06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98.27万元,占72.50%;项目支出17,066.77万元,占27.5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本级及下属海南省美兰监狱、海南省海口监狱、海南省三江监狱、海南省三亚监狱、海南省乐东监狱、海南省琼山监狱、海南省新康监狱、海南省新成监狱等9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12.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7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2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主要是各监狱罪犯医院使用的X光机和司法医院的医疗设备)7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4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6,511.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指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类)监狱(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指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用于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具购置等。

  十六、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指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包括狱政费、教育改造费、劳动改造费、犯人医院及医务所补助费、技术装备消耗费、戒毒及传染病查治费等。

  十七、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指用于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狱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用于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发生的调犯费、突发事件及预案处置费、特殊案犯经费、驻监武警等机构补助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奖励费、老残人员经费、罪犯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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