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
2017-03-23 15:03 来源: 省教育厅 编辑: 教育厅黄强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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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海南省教育厅包括部门本级及36家下属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工作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和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和指导对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监测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评审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拟定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导和监督省属高校执行国家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规划并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的专业布局和调整;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省级教育经费及境外对本省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各市县教育财政拨款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市县教育的扶持与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参与管理高校领导干部。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协调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定和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科研工作,指导院校发展高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全省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厅本级、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电化教育馆、海南省考试局、省勤工俭学办、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商业学校、海南省供销学校、海南省财税学校、海南省工业学校、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海南省银行学校、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海南省机电学校、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中、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农垦中学、农垦实验中学、农垦海口中专、海南大学幼儿园、琼台师专幼儿园、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海南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以上37家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第二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7,501.9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37,501.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37,501.90万元;支出总计437,501.90万元,包括教育支出351,22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8.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0.91万元、转移性支出50,278.76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50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576.09万元,预算增加额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22161.27万元(占比83.4%),项目支出增加4414.82万元(占比16.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51,222.58万元,占8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8.84万元,占4.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0.81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10,320.91万元,占2.36%;转移性支出50,278.76万元,占1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 2,2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6.61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 1,97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9.13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减少(主要为转列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1,963.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8.3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的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预算增加。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10,66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7.64万元,主要是3所学前教育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74万元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55.6万元。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48,2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06.5万元,主要是初中教育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606.5万元。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51,668.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7.75万元,主要是省教育厅管理的完全中学中高中部分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64.35万元,高中教育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33.4万元。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128,277.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54.15万元,主要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20.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7433.24万元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10,144.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60.65万元,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4.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106.57万元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56,30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0.12万元,主要是厅直属中等职业院校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12.83万元(主要是我省中等职业院校的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900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612.95万元(主要是2016年中职生均公用经费预留编列在项目支出预算中,2017年预算转移到基本支出预算中)。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2,122.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64万元,主要是职业教育中的技校教育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0.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64.7万元。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17,31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97.08万元,主要是职业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20.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18.04万元。

  1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2,10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18.81万元,主要是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58.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277万元(主要是调整到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

  13.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017年预算数为 1,448.80万元。

  14.教育支出(类)留学教育(款)来华留学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1,0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2.8万元,主要是来华留学教育预算增加392.8万元(省级留学生奖学金)。

  15.教育支出(类)留学教育(款)其他留学教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主要是其他留学教育支出预算减少250万元。

  1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 3,0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0万元,主要是特殊教育专项的项目预算减少了720万元。

  17.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7年预算数为 3,389.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22.4万元,主要是教师进修培训类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2822.4万元(主要是2016年编列在2050803科目的转列该科目)。

  18.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140.2万元(主要为科目调整)。

  19.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6.4万元,主要是部门安排的培训类支出预算减少3426.4万元(主要为科目调整)。

  20.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其他进修与培训(项)2017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主要是2016年编列在2050803科目的转列该科目)。

  2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8,25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3.04万元,主要是其他教育支出中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9.83万元,项目预算减少492.87万元。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1.6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障体系后退休费移交社保局发放。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21.4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障体系后退休费移交社保局发放。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15,850.17万元,根据养老保险改革的要求编列,2016年该科目无支出预算。主要: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移交社保局发放。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4,803.38万元,根据养老保险改革的要求编列。2016年该科目无支出预算。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3.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3万元,主要是根据抚恤人数变化导致的机关事业单位抚恤支出预算减少。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9.61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支出预算。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 4,631.20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 10,31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0.5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预算的增加,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2.99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发放购房补贴。

  3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 50,278.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20.77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中经费分担机制的变化导致部门预算中省级财政应负担的市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减少6220.77万元。

  三、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72,76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1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67.51万元,津贴补贴18,482.25万元,奖金67.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70.68万元,绩效工资25,918.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90.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63.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49.80万元。

  公用经费39,59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88万元,咨询费5.37万元,手续费5.37万元,水费5.87万元,电费69.99万元,邮电费36.88万元,物业管理费161.06万元,国内差旅费107.99万元,维修(护)费36.75万元,会议费35.00万元,培训费87.09万元,工会经费84.82万元,福利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588.25万元,。

  四、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83.3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39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在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教育对外合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加强了出国(境)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与支出控制。根据外事部门审批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76次,出国(境)341人。其中,特别是推进海南大学国际旅游学院筹建;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的招生宣传、中外合作办学团组和学术交流等;海南中小学校的国际交流访问等。

  省教育厅出国(境)团组8个:1.海南省高等教育赴欧洲访问团组,目的地为英国、法国、瑞士,人数为6人(其中本厅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与英国、法国、瑞士知名高校洽谈农业、海洋、旅游管理等专业合作办学事宜,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洽谈开展合作交流事宜;2.海南省高校赴菲律宾、柬埔寨、老挝招生推介团组,目的地为菲律宾、柬埔寨和老挝,人数为15人(其中本厅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在当地相关学校开展招生推介宣传,吸引更多当地学生来海南留学;3.海南省高校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访问交流团组,目的地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人数为6人(其中本厅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当地中亚国家高校合作与交流,宣传海南教育资源及办学优势,吸引更多当地学生来海南留学;4. 海南省高校赴波兰、匈牙利、乌克兰访问交流团:目的地为波兰、匈牙利、乌克兰,人数为6人(其中本厅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是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加强与波兰、匈牙利、乌克兰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海南教育资源及办学优势,洽谈合作办学事宜,吸引当地更多学生来海南留学;5. 海南省骨干幼儿园长赴美国访问团:目的地是美国,人数为6人(其中本厅1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是考察美国幼教评估评价体系及其对幼儿教育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并实地考察其在当地幼儿教育中的实施情况,与美国幼教协会洽谈开展幼儿教师培训等事宜;6. 海南省中学校长赴港澳访问交流团组,目的地是香港和澳门,人数为6人(其中本厅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是加强我省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港澳地区中小学与我省中小学姊妹校项目建设;7. 海南省市县教研员赴美国培训团组,目的地是美国,人数为25人(其中本厅2人),天数为21天,主要任务是系统学习美国教学研究的优势,提升我省教学研究水平和指导教学的能力;8.中职校长赴新加坡培训团组,目的地是新加坡,人数为25人(其中本厅1人),天数为21天,主要任务是系统学习新加坡在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特色和优势,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管理水平。

  海南大学出国(境)团组18个:1.海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流团,目的地:美国、韩国、墨西哥;团组人数:6人。2.海南大学教育交流团,目的地:土耳其、捷克、罗马尼亚;团组人数6人。3.海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流团,目的地:爱尔兰、英国;团组人数6人。4.海南大学教育交流团,目的地: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团组人数5人。5.海南大学教育交流团,目的地:柬埔寨、老挝、巴基斯坦;团组人数4人。6.海南大学教育交流团,目的地:纳米比亚、南非、埃及;团组人数5人。

  7.海南省教育厅交流团,目的地:英国、法国、瑞士;随访人数2人。8.教育部校长培训团,目的地:英国;团组人数1人。9.海南大学留学生招生团,目的地:日本;团组人数2人。10.海南大学留学生招生团,目的地:俄罗斯;团组人数:2人。11.海南大学留学生招生团,目的地:泰国、柬埔寨、老挝;团组人数:1人。12.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交流团,目的地:俄罗斯;团组人数:3人。13.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交流团,目的地:美国;团组人数:2人。14.海南大学艺术巡演交流团,目的地:澳大利亚;团组人数:5人。15.海南大学访问团,目的地:澳门;团组人数:1人。 16.海南大学招生宣讲团,目的地:澳门;团组人数:1人。 17.海南大学教育交流团,目的地:香港;团组人数:3人。18.海南大学教育合作交流团,目的地:香港;团组人数:1人。

  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团组15个:1.俄罗斯圣彼得堡电视电影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目的地:俄罗斯,团组人数:3人;2.泰国合作院校访问团,目的地:泰国,3人;3.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合作与招生访问团,目的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3人;4.青年师生赴美社会调研团,目的地:美国,9人;5.赴美带薪教师考察团,目的地:美国,1人;6、海南师范大学暑期赴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研修班,目的地:新西兰,1人;7、海南师范大学冬季赴新西兰梅西大学研修班,目的地:新西兰,1人;8、海南师范大学暑期赴曼切斯特城市大学研修班,目的地:英国,1人;9、俄罗斯招生洽谈参展团,目的地:俄罗斯,3人;10、孟加拉、尼泊尔招生洽谈及推广团,目的地:孟加拉、尼泊尔,3人。

  海南医学院出国(境)团组1个:与东南亚合作高校签约代表团,目的地:泰国、印尼、马来西亚,人数3人。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出国(境)团组7个:1.澳大利亚教育出访团,澳大利亚,3人;2.捷克共和国教育出访团,捷克共和国,3人;3.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交流团,白俄罗斯,3人;4.师生赴捷克交流团,捷克共和国,1人;5.师生赴俄罗斯交流团,俄罗斯,2人;6.师生赴丹麦交流团,丹麦,1人;7.师生赴韩国交流团,韩国,2人。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出国(境)团组7个:1.海南省教育厅赴香港交流访问团,目的地:香港、1人;2.赴英国、德国、波兰交流访问团,5人;3.赴澳大利亚、新西兰交流访问团,3人;4.赴瑞典、丹麦、芬兰交流访问团,4人;5.赴科摩罗、埃及、南非交流访问团,3人;6.赴老挝、缅甸、泰国交流访问团,3人;7.赴乌克兰交流访问团,4人。

  琼台师范学院出国(境)团组7个:1、赴老挝工作团,3人。2、赴乌克兰苏梅师范大学工作团,3人。3、赴俄罗斯进行合作交流和招生推介4人;4、参加教育厅组织的教研员赴美国培训团1人;5、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及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学习调研3人;6、赴日本兵库教育大学工作团3人;7、越南社会主义高校思政工作学习调研3人。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出国(境)团组5个:1.访问葡萄牙莱利亚理工学院团组,目的地:葡萄牙,人数4人;2.访问日本合作院校和企业团组,目的地:日本,人数4人,;3.赴俄罗斯访问阿尔泰国立大学团组,目的地:俄罗斯,人数4人;4.访问马尔代夫国际机场团组,目的地:马尔代夫,人数4人;5.访问柬埔寨UNIVERSITY OF PUTHISASTRA,目的地:柬埔寨,人数4人。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出国(境)团组2个:赴立陶宛考纳斯应用科学大学讲学团,目的地为立陶宛考纳斯;人数1人;赴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开展合作交流团;目的地俄罗斯卡尔梅克;人数3人。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出国(境)团组3个:1.海南广播电视大学赴美访问团,美国,3人。2.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村官赴美农业经济短期研修班,美国西雅图,3人。3.泰国博仁大学访问团,泰国,4人。

  此外,省华侨商业学校、省银行学校、省机电工程学校、海南中学、海师附中、省考试局、农垦实验中学、农垦中学、琼台师范幼儿园等院校(单位)组织国际学术交流团组或者参加部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国外交流团组,共13个团组,共42人,主要任务为洽谈校际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文化推广、科研学科带头人研修、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行政管理及教学研讨研修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3.68万元(含教育厅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1辆,运行费923.6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0.08%。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实施车改后,省教育厅本级和省考试局公务车辆减少;海南省教育厅及各二级预算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公务用车审批更为规范,控制了车辆运行成本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68.9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65%。2017年省教育厅部门(含各二级预算单位)计划接待3611批次,17565人次(其中厅机关计划接待23批次,218人)。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海南省教育厅及各二级预算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控制接待批次,精简开支,且各大中专院校的专业建设趋向成熟,省内外交流与接待业务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方面,如:外省市教育部门、学校之间的访问、参观、联系等交流活动;教育部等上级督导检查中的公务接待;专家学者等来访交流等方面;外事接待;招生等业务工作开展。

  五、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教育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专项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转移性支出。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530322.9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收入预算530,322.9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3,628.93万元,占0.68%,经费拨款收入394,341.26万元,占74.36%,专项收入39,000.00万元,占7.35%,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445.80万元,占0.46%,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6,822.12万元,占16.3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14.84万元,占0.32%,单位自有资金2,370.00万元,占0.45%。

  八、关于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支出预算530,3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03.54万元,占48.16%;项目支出274,919.41万元,占51.8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本级、省考试局(参公管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78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本级及下属各二级预算单位(含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78.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63.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534.6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9.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教育厅本级及下属各二级预算单位(含学校)共有车辆191辆(其中175辆为各学校用车,6辆为厅机关用车,10辆为直属事业单位用车),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3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辆、其他用车157辆;其中9辆已达年限,正申请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18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经费拨款221,165.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库管理)2,430.80万元,专项收入39,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9.84万元,教育事业收费8,282.62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1,8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南省教育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海南省教育厅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用于初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于高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普通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用于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用于技工学校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用于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用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留学教育(款)来华留学教育(项):指反映资助来华留学生支出。

  教育支出(类)留学教育(款)其他留学教育(项):指用于其他留学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用于特殊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用于教师进修与师资培训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用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其他进修与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其他进修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抚恤(项):指用于海南省教育厅的抚恤支出。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海南省教育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海南省教育厅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支出(项):指用于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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