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7-03-22 15: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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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

  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部

  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列入省委机构序列。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市县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研究拟定全省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核省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省直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审核省直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的工作;负责审核市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拟定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六)研究拟定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研究拟定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及实施办法;审核各市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进行总量控制;指导、协调市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省党政群机关、各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监督检查全省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部

  门预算表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共9张,分别为《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总预算1096.1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96.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支出总计1096.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85万元、教育支出4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67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6.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8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和项目经费变动引起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9.85万元,占82.09%;教育(类)支出47.44万元,占4.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万元,占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16万元,占1.84%;住房保障(类)支出65.67万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28.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8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6.76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项目预算较去年减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83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项目预算较去年减少。

  5.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7.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147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2017年培训计划,培训预算较去年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6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的。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7.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的。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的。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3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的。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2.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的。

  三、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5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20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9.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1.58%。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结合工作实际调整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人数为5人,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天数不超过8天,主要任务为考察学习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因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公务用车保障方式,2017年省财政厅调拨1辆小轿车),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参照2016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情况,预计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批次,接待人数约130人。

  五、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096.1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096.12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

  八、关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0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11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246.01万元,占22.4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未在项目经费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6.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的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的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的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购房补贴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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