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3-23 11:03 来源: 编辑: 陈文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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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省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实施细则、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省内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制定省内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省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研究分析全省进出口商品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全省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省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负责中央各项业务发展资金、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有关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化管理。

  (9)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拟订省内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10)贯彻执行国家赋予的对越边贸政策、对台港澳贸易政策,开展对东盟的经贸合作,指导边境贸易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组织省内对外贸易争端的协调、服务,做好政策咨询和通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2)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3)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省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外派劳务和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和监督我省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14)负责全省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拟订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统一的投资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性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牵头和协调,加强对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资投诉;推进省内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投资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省招商部门业务工作。

  (15)集中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省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导有关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的工作。

  (16)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商务工作。

  (1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承担我省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商务厅本级

  2. 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第二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以上表格详见附件:海南省商务厅预算公开说明)

  第三部分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34.3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3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8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539.99万元、教育支出 15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5.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9.02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44.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9.53万元,项目增加40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39.99万元,占71.49%;教育支出 156.95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5.72万元,占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62万元,占0.48%;交通运输支出3,099万元,占23.22%;住房保障支出 199.02万元,占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026.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25万元,主要是海南省商务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增加了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人员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8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03万元,主要是业务经费项目、科目调整,业务工作量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2017年预算数为1,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6.89万元,主要是经贸洽谈会项目整合和境外招商任务增加。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4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0.89万元,主要是因调整主要储备物资补助轮次而相应减少项目预算。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预算数为2,7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72.28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了会展业项目经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51.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1.57万元,主要是综合事务项目经费增加。

  7.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6.95万元,主要是新增培训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9.15万元,主要是实行退休人员退休费转移由社保局发放而相应减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5.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3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而增加的公务员养老保险预算。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0.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7万元,主要是增加厅本级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万元,主要是新增加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人员的医疗保险经费。

  1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万元,主要是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增加。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4.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8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变动减少了住房公积金预算。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是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减少而相应减少预算。

  三、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25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49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3.5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4.75%。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境外招商洽谈活动增加。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8次,出国(境)39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非洲投资合作及援外培训交流团组:目的地为莫桑比克、南非、肯尼亚,人数为3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推介活动、援外培训回访、境外安全生产督导;2.赴俄罗斯招商活动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人数为3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招商对接洽谈;3.参加美国(费城)国际制药原料展及医疗健康、互联网等综合招商团组: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古巴,人数为3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组织我省企业参加美国(费城)国际制药原料展,进行医疗健康、互联网等点对点招商活动;4.医疗、高新技术、文化教育、食品加工、金融等综合招商团组:目的地为新加坡,人数为3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医疗健康、高新技术、文化教育、食品加工、金融等综合招商;5.开展招商活动团组:目的地为德国、荷兰、法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组织省企业参加欧洲世界医药原料展,开展医疗健康、电子商务、互联网等点对点招商活动;6.会展、互联网招商团组:目的地为美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会展、互联网招商;7.省会展交流团组:目的地为南非,人数为2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会展、互联网招商;8.农产品流通调研和推介团组:目的地为日本,人数为2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农产品流通市场调研、举行农产品推介会;9.参加意大利米兰国际食品展并赴英国举行推介洽谈会团组:目的地为意大利、英国,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意大利米兰国际食品展、举行推介洽谈会;10.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医药制药、医疗器械(越南)展览会等及赴柬埔寨举行推介洽谈会团组:目的地为越南、老挝、柬埔寨,人数为1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医药制药、医疗器械(越南)展览会、举行推介洽谈会;11.斯里兰卡国际食品展团组:目的地为斯里兰卡、印度、马尔代夫,人数为1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斯里兰卡国际食品展、赴印度、马尔代夫举行推介洽谈会;12.莫斯科国际食品饮料展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瑞典,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莫斯科国际食品饮料展、赴瑞典举行推介洽谈会;13.第四届亚欧国际农业技术、装备洽谈会展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亚美尼亚,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第四届亚欧国际农业技术、装备洽谈会展并赴亚美尼亚举行推介洽谈会;14.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展团及赴伊朗举行推介会团组:目的地为印度、伊朗,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展、赴伊朗举办海南食品企业产品与项目对接洽谈会;15.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水产品展团组:目的地为比利时、法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水产品展、赴法国举办海南水海产品推介会;16.参加新西兰国际农业展并赴澳大利亚举办推介洽谈会团组:目的地为新西兰、澳大利亚,人数为2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新西兰国际农业展、赴澳大利亚举办推介洽谈会;17.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健康、金融等综合招商团组: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5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健康、金融等综合招商活动,考核评价代表处运营情况;18.香港美食博览会展团组: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1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参加香港美食博览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5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3.2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和定点维修,业务活动用车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9.44%,公务接待25批次,170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承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来我省进行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的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五、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8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0.11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经费减少和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880万元,占99.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0.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万元,主要是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2.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2.94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推广应用项目经费减少。

  六、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商务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 18,234.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收入预算18,234.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3,344.3万元,占73.18%;政府性基金收入4890万元,占26.82%。

  八、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支出预算18,2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3万元,占14.12%;项目支出15,659万元,占85.8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商务厅本级、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1.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商务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均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商务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商务厅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769万元、政府性基金4,880万元。

  (五)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海南省商务厅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总额37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南省商务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商贸部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指用于国际经济合作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指用于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商贸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休经费。

  二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海南省商务厅预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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