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中明确了哪些国家公园的重点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

根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有的生态功能和资源禀赋,《条例》规定了国家公园的主要保护对象包括: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水源涵养区、河流、湖泊、湿地、草地、荒地、滩涂、地质遗迹、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天然种质资源;黎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文物古迹、特色民居等自然和人文资源。

8月29日,有关工作人员在白沙境内的东崩岭进行科研监测时,发现E群(第5群)的母猿怀抱一幼崽,标志着海南长臂猿从中心栖息地(霸王岭斧头岭一带)向外扩展的生态廊道已初步形成,充分证明海南热带雨林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得到扩大,国家公园建设的成效初显。

《条例》还特别针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水源涵养功能和海南长臂猿等极小种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原生动植物种质资源的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受到威胁且原栖息地已不能满足生存繁衍需要的物种,应当采取建立繁育基地、基因库、种质资源库或者迁地保护等拯救措施。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周边地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构建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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