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技术发明奖对技术应用时间要求是否有变化?

有。旧《细则》规定,“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三年以上。”,新《细则》改为:“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两年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