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中央在琼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选派科技人员,要以科技人员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
(三)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项目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