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五条措施》相关问答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五条措施》的重点和亮点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6日印发了《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五条措施》,措施的重点第一条和第二条,亮点是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实行承诺制,解决“前证不注销、后证难办理”“准入不准营”堵点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准入又准营”。

第一条规定:“允许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使用尚未注销许可证的同一场所经营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由经营场所所有权人和申请人共同作出的场所使用承诺书,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予以受理、审查、审批。”即:允许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承诺,在同一场所之前的许可证未注销的情况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是规定“优化升级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将系统流程中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提示由“受限”改为“警示”,畅通系统审批流程。”即改变“一地一证”场所受限限制让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顺利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审批流程。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五条措施》制定背景和意义

制定“五条措施”,是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转变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的制度创新举措。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入基层办证窗口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聚焦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规定,受“一地一证”场所限制,存在在同一场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前证不注销、后证难办理”的堵点难点问题。

申请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因为同一场所原许可证未注销而不能办理新证,实质上是食品经营“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五条改革措施的出台,放宽了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通过实行承诺制,使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通过正常审批程序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了食品经营“既准入又准营”,切实降低了食品经营者的开业成本,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了我省营商环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宽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场所限制五条措施》何时起执行?惠及哪些人?

目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正在积极沟通协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完成后,食品经营者再遇到同一场所原许可证未注销的情形即可通过承诺制按照法定条件申办许可,实现“既准入又准营”。下一步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在做好审批服务的同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抓好五条措施的具体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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