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健康发展,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参考相关省市交易场所的管理经验做法,同时紧密结合我省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实际,草拟了《管理办法》,征求了23个相关部门、海口、三亚、澄迈等市县政府及4家交易场所的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