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

《QFLP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定义解释、企业设立门槛、工商注册程序、资金托管要求、企业业务范围、扶持政策和风险防控措施等。主要亮点包括:

一是“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高效。不设联审机制,企业申请设立流程较短,所需提交材料较少。

二是“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QFLP基金的经营范围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了“七不得”。同时通过采取例外的方式为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进行企业债券交易的部分投资标的预留了空间。

三是“零门槛”,准入要求全国最低。根据《QFLP暂行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无最低准入门槛要求。

四是“无差别”,内外资平等待之。《QFLP暂行办法》对内外资QFLP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且明确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灵活性较高。

五是“优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QFLP暂行办法》从个人所得税、配套优惠措施和园区落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同时省金融监管局将积极推动QFLP业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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