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初试加分政策之间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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