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抄表到户”?为何很多居民住宅小区没有实现“抄表到户”?

“抄表到户”是一个很具体、很细碎、很漫长的工作,需要加强水务、住房建设、卫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横向协同,做好资金、工程、执法等方面的支持,通过情况摸底、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执法查处、数字转型等实施环节,达到提高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标准,实现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保障。目前我省抄表到户工作还处于初期阶段,可根据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水企业暂未抄表到户由转供水单位收取水费的,终端用户具备表计条件的按照政府规定供水价格执行,供水企业应当尽快抄表到户;终端用户不具备表计条件的可以暂按政府规定供水价格向供水企业交纳供水费用并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用水应当计量,相应水费应当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并建立健全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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