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办理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在市航运管理处领取申请书;

(2)申请人根据申请书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提交市航运管理处;

(3)市航运管理处审查材料,合格的报港口管理处,不合格的返馈给申请人;

(4)港口管理处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认可证,需现场检查的通知申请人现场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返回市航运管理处。

注:港口管理局 港口管理处: 025-83194264(办) 83194270(传)

航运管理处:025-58821952 58753489(办) 58820980(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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