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有:
①本省有1套住房;
②本省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过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③本省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过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④第2次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交付退房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特别向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局申请按二套住房贷款条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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