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后,首套房贷款率为: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为2.1%、5年以上为2.6%,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为2.525%、5年以上为3.075%。
首套房贷款的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省范围内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如已使用1次公积金贷款但未交付退房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向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按首套住房贷款条件认定。
备注:对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修建的住房,提供农村房屋的产权权属证书或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摘要等,可不纳入家庭购买城镇商品住房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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