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一次性将奖励金发放到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扶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扶助金发放直至扶助对象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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