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1.在海南省内有一定规模且固定的运营、展示、教培、交易等场所。其中:运营类基地的从业面积应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文化传承类基地的面积应有200平方米及以上;

2.示范基地一般应常年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主创设计人员,从事相关设计、运营、教培等活动。鉴于今年首次开展认定,为鼓励园区积极申报,截至本年度10月底处于实际运营状态的设计产业基地皆可申报,以首家设计企业入驻并实质运营日期起计算;

3.运营类基地需具备国际化要素。如:外籍设计企业、团队、工作站(点)、外籍设计人员以及在海南经营期间产生的国际业务等。因今年首次开展认定,正在和外籍设计企业、团队、工作站(点)和外籍设计人员商谈入驻的园区,可提交承诺函等材料,如评选上运营类示范基地,需在6个月内兑现承诺,落实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核实。文化传承类基地要有不少于2名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实质性、常态化运营管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示范基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对新落户海南,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公司、专业机构或有业绩支撑的行业著名设计专家团队等,不受设立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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